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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保税区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贝内克**汽车内饰材****公司****实验室项目 | **市**街道江**路108号 | 贝内克**汽车内饰材****公司 | **** | 企业计划投资3000万元,在厂区南侧,租用**赛****公司研发中心大楼的一楼和二楼,****实验室,开展实验研发工作。 | 废气:本项目废气为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甲苯、颗粒物;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甲苯、颗粒物,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水:本项目新增生活废水接管至******公司。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厂区加强日常管理,合理布局车间、车间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