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南石头街道 |
| 标的名称 | **市**区广纸南箕路30号大院1号603之二(五次挂牌) | ||
| 标的类别 | 其他 电梯房 | 出租用途 | 居住 () |
| 特色 | 交通便利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1,161.00元/月/总面积 | ||
| 价格说明 | 每年按上一年度月租金的3%的比例递增。物业管理费**暂按0.6元/㎡收取;电梯房暂按0.9元/㎡收取;垃圾处理费暂按5元/月收取。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29.91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1年 | ||
| 免租期限 | 无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 权证名称 | |||
| 权证编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面积 | 平方米 | ||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 | ||
|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10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 ||||
| 交易条件 | |||||
| 交易条件 | 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选择协议交易,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或双方协商的价格(该价格不得低于挂牌价格)直接签订成交文件。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多次现场报价的方式。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一、出租标的因历史原因,属于临时建筑,没有办理房产证,出租方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承租方,双方合同则自动解除,承租方应无条件交还出租标的,出租方不赔偿承租方任何损失。 二、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三、意向承租方须清楚明确知道所有出租标的及所在地块登记的规划用途及知悉所有出租标的产权情况,已清楚了解出租标的场地状况和交付标准,如因场地用途问题,导致承租方在日后的使用过程中因出租标的用途问题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和承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追究出租方任何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他费用。 四、用水用电说明: 上述标的已完成供水供电分离移交,并推行“抄表到户”政策,承租方租赁上述房屋产生的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与供水供电部门进行结算。 五、其他费用: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承担出租标的小区服务费、垃圾处理费和因使用该出租标的所产生的有关费用。 六、合同期间、期满装修投资处置方式 承租方逾期交付应缴费用,除须补交和支付违约金外,逾期超过10天的,出租方有权停止水电供应;逾期超过30天,出租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房屋,并没收承租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使用期届满或者提前终止协议时,一切入墙、入地的设备和装修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一律不得拆走或损坏,否则应负赔偿责任。如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改变了建筑物的间墙或其它内部结构的,承租方搬出时须将场地恢复原状,否则出租方除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外,还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 七、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享有对租赁房屋及所属设施的使用权。承租方不得随意损坏、改动房屋内的设备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间隔、结构、装修,须向出租方书面申报,征得出租方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费用由承租方自理。房屋内设施及相关管道如有损坏或堵塞,应由承租方自患须及时向出租方提出。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发现隐患未及时向出租方提出等原因造**全事故的,责任由承租方负责。退租时,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原状恢复或向出租方交纳恢复原状工程所需的费用。 八、出租标的权属人为****、****公司,出租方本次招租行为已获得权属人授权,承租方需与****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租赁物业安全使用交底确认书》作为租赁合同附件,承租方对所有出租标的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和雇员的工作负管理责任。在租赁内发生的安全、失火、失窃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赔偿。 九、现场报价规则: (1)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上的首月租金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出租标的挂牌价格,递增率不低于3%。《租金报价书》上须由意向方签章(如为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需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签字)。如委托代理人参与报价的,须提交由意向方委托人出具的合法委托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委托代理人及意向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自然人在《租金报价书》上同时签字。 (2)项目通过对意向方的租期总租金进行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租期总租金最高者确认为承租方,若出现两个或以上租期总租金最高者,以首年首月租金报价高的优先;如意向方的首月租金报价相同,则对比第二年月租金报价高的优先;依此类推。如出现两个或以上有效、相同的租期总租金、各年月租金,则按现场摇珠方式确认第一顺序的报价最高的意向方。 (3)若项目有优先权人且优先权人场外行权的,当意向方报价有效,并产生最高报价后,本所将以最高报价(包括每年租金金额及递增率)提请优先权人确认是否行使优先权。优先权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方式确认是否行权。否则,视为其放弃行使优先权。若报价没有产生有效报价的,则视为意向方放弃受让交易标的,本所将以挂牌价格提请优先权人确认是否行使优先权。优先权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方式确认是否行权,并对每年租金及递增率进行确认。否则,视为其放弃行使优先权。 十、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需以签订的《房屋协议》、《物业管理合同》最高月租金、小区服务费、水电费等费用的三倍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十一、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交的《房屋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租赁物业安全使用交底确认书》****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广纸集团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除外。 |
||||
| 保证金设置与处置事项 | |||||
| 交易保证金 | 不收取交易保证金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
| 意向方资格条件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是否允许意向方线上报名 | 否 | ||||
| 报名登记方式 | 1、意向方须于**公有物业出租平台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前来**市广纸****公司(地址:**市**区南箕路28号首层,102房经营部,)提交相应项目纸质文件,完成登记报名手续。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3、意向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 4、意向方如为企业法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的查询结果); 5、意向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违纪、失信行为,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无重大消防、安全事故处罚记录; 6、意向方须承诺历史与现状无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集团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 7、未满60同岁,目视身体基本健康。 8、意向方须承诺无犯罪记录以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 提交资料: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意向承租方****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须提供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 urt.****.cn)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打印件)。 (4)意向承租方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与。(须提供意向承租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查询结果打印件。) (5)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自然人应提交: (1)意向方身份证; (2)意向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 (3)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
|||||
| 意向方承诺 | 1.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房屋出租协议》、《物业管理合同》、《房屋安全协议》、《租赁物业安全使用交底确认书》等文件版本签署。 2. 我方承诺历史与现状无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集团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 3.我方承诺无犯罪记录以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 |
||||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刘小姐 | ||
| 联系方式 | ****6618转2909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特别声明 | |||
| 1、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