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省**市**区桂湖街道新力路72-3号3层4号 | 519,928.00元 | 89.59 |
采购包2:
| **汇民源裕****公司 | **省******学院路东段898号1幢1层122号 | 251,168.00元 | 92.99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000 | C****0000 市容管理服务 | 2026年**区春节灯笼、中国结悬挂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 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包2(合同包二):
服务类(**汇民源裕****公司)
| C****0000 | C****0000 市容管理服务 | 2026年**区春节主**节点氛围营造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 详见采购文件 |
姚强(采购人代表)、**燕、段云涛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一、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计算。计算基数为中标金额;如项目有多个分包的,以各分包中标金额之和作为该项目的中标金额;如采用分期履约的服务类项目,以合计中标金额计算代理服务费。按上述办法计算得出金额的75%收取代理服务费用。二、其他费用:本项目采购需求、采购实施计划编制费用及论证费用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定额收取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三、项目流标后再次招标的,只按一次计算,不重复计费。签订合同后,在未编制招标文件前项目停止招标的不支付费用;因乙方原因项目停止招标或流标的不支付费用;在编制完招标文件后停止招标或流标后停止招标的项目,每个项目按3000元支付。四、支付方式:在项目采购实施完成后,乙方提供请款报告及相应的增值税发票等相关材料后,甲方于次月底前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849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合同包2: 0.2826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计划备案号:510********200011561[2026]00010。
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875000.00元,最高限价:858854.00元。其中:包1 预算金额:588500.00元,最高限价:579756.00元;包2 预算金额:286500.00元,最高限价:279098.00元。
3.监督管理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280-4,地址:**市**区马超东路289****中心7楼714室。
4.结果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以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30日内****政府采购合同。
名称:****
地址:****学院路1498号
联系方式:028-****33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宝光大道南段132号副3楼
联系方式:028-****358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伍俊霖
电话:028-****3581
****
2026年0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