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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负责的**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任务第13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处理厂在线监测未联网验收,溢流口未安装流量计。
二、整改措施
(1)对在线设备进行比对验收,完成在线联网,在线监测设备数据上传,完成备案登记。
(2)规范溢流口管理,在溢流口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强化监测,已根据要求对在线设备完成比对验收,联网,数****生态环境局**分局监测平台,已完成联网备案。
2、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已安装计量装置,溢流口处经咨询专家后不进行计量装置安装,按照《****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2023年11月底完成了视频监控设施安装。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5日,共10天)向******管理局反馈。
固定电话:****279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