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500千伏崇文站扩建第**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惠市环建〔2026〕8号
202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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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址位于******开发区澳头街道黄鱼涌村格木洞地段。
2
关于**新材料产业园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惠市环建〔2026〕9号
本项目全部位于**省**市**县白花镇**新材料产业园。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生态环境厅****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市**区三**路31****中心7号楼,邮编:516001 联系电话:0752-****967
(信息来源:环****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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