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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于 2025年10月24****中心提出了位于**县**镇双泉路1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由于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根据广******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桂自然资规〔2025〕1号)文件精神,经地籍调查,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予以登记,现就位于**县**镇双泉路1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及界址范围向社会进行公告,如对土地权属和界址范围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依法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778-****837
附件:1.地籍调查信息表
2.宗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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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