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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关于广****公司年产20万吨**石英砂生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报来《广****公司年产20万吨**石英砂生产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委员会令〔2025〕第31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基本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降碳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根据节能报告及书面承诺,项目位于**市**区六都镇车田坝厂房五卡,总投资约9517.9万元,预计2026年8月投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条年产20万吨石英砂生产线,主要设备包括喂料机、鄂破机、压滤机、振动筛、传送带、酸洗设备、螺旋机、烘干机、摇摆筛、色选机等。项目可年产20万吨石英砂,主要原料为石英矿等;主要建筑物为单层厂房、办公区及其他生产附属设施等。
三、用能工艺。
项目破碎工艺采用颚式破碎机进行粗碎、圆锥破碎机进行细碎,降低物料过粉碎率;筛分工艺采用干式筛分搭配湿式筛分模式;磁选工艺采用两级高磁场除铁的工艺设计,除铁效率高;酸洗工艺选用“草酸+氢氟酸”混合液体系,降低酸洗反应温度,减少工艺加热的基础能耗。项目烘干工艺采用天然气加热方式,替代高耗能的电加热,减少热量损失,提高烘干工艺能源利用率。
四、主要用能设备。
(一)主要设备。1台圆锥破碎机(功率250kW,2级能效),1台无铁打砂机(整型机)(120t/h,功率200kW,2级能效),1台干式筛分设备(40t/h,功率,120kW,2级能效),1台摇摆筛分机(功率250kW,2级能效)等其他生产设备。
(二)辅助设备。5台变压器(总容量为880kVA),分体式变频空调以及照明系统等辅助设备。
五、计量器具。
电力系统设置三级计量,****电站设置一级计量点,配电室低压侧设置二级计量点,各用能设备现场设置三级计量点;天然气消耗设置一级计量;新水消耗设置二级计量。
六、项目建成后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主要指标。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4774.35吨标准煤,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951.35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292.52万立方米、年柴油消耗量不高于35.00吨。项目石英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23.87千克标准煤/吨。
项目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12021.17吨,其中直接排放量不高于5952.48吨,间接排放量不高于6068.69吨。项目石英砂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量不高于0.060吨二氧化碳/吨,单位增加值碳排放量不高于0.91吨二氧化碳/万元。
七、项目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降碳措施基础上,应加强和改进以下节能降碳工作:
(一)工艺节能降碳。
通过优化筛分工艺实现干、湿筛分的功能互补;优化前酸洗、烘干工艺加热方式可避免热能浪费,系统性地降低项目运营综合能耗。
(二)辅助及附属生产设施节能降碳。
1.项目新增辅助用能设备的能效水平满足相关标准二级能效以上要求。
2.电力变压器在经济负荷率范围内运行;在生产区域、****中心设置供配电点,以就近供电;就地进行无功补偿,使功率因素在0.95以上。
3.电气照明选择合理的照度标准,严格控制照明功率密度值;选用高效LED节能灯具,充分利用自然光和太阳能光源。
(三)建筑节能降碳。
1.合理设计建筑结构、朝向,建筑布置尽量南北向,以减少**对建筑影响,降低夏季冷源消耗。
2.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外墙面积与所包围建筑体积的比值,在满足采光和通风要求的条件下,合理确定门和窗的面积。
(四)能源计量和管理。
1.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25)等规范,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2.配备的电表和天然气、新水等介质的计量器具,精度要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25)要求。
(五)其他要求。
1.项目承诺项目投产三年内更换现有利旧三级能效变压器,采用二级能效以上节能变压器。
2.项目建成投产后,应认真执行国家、省节能降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并综合采取措施减少项目碳排放。
3.项目应优先选用能效碳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碳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
4.加强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对企业能耗、碳排放进行实时记录、监测和分析。
八、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生产装置、用能设备、工艺技术路线、主要产品品种及其他方面较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请按照《**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九、请广****公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我局按规定组织开展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十、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广****公司组织对项目节能降碳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我局留存。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以及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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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能源局,****改革局,****环境局**分局,****公司****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