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发改资〔2026〕7号
****改革局关于雅瑶圩周边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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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核雅瑶圩周边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概算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雅瑶圩周边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代码:****)。建设地址:**市雅瑶镇。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对道路不锈钢护栏翻新刷漆约567米、墙面喷涂真石漆约1171平方米、改造灰色合成树脂瓦屋面约420平方米,原有挡墙清洗后铺文化石约53平方米;**人行道167平方米,清表清杂约945平方米,拆除违建建筑423平方米,**6.5m*5m*2.5m涵洞,道路硬底化约549米,场地硬底化约1456平方米;Y875道路侧边坡及两侧场地铺种大叶油草2528平方米,栽植龙眼树109株。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158.82万元,其中**工程费146.1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11万元(包含设计费2.92万元、监理费1.46万元、其他建设费用0.73万元)、预备费7.56万元。
四、项目由****组织实施。
五、项目建设年限:2026年2月至2026年4月。
六、项目资金来源:**省2025年第二批“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不足部分由****自筹解决。
七、项目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应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确保建设过程和投入使用后的能耗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噪声污染等,确保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加强管理,确保安全。项目建成后不得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一文直办呈批表(办文编号:下级文件2026-12);资金证明;******局《关于雅瑶圩周边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立项申请的复函》;初步设计方案、概算书及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此复。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自然**局、****建设局、****环境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