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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棋塘大道以南、靖东北路以东、院坂大道以北地块(**县G2015-18号地块)位于**县靖城镇院前村(**高新技术产业园内),由**鑫****公司投资建设。根据**鑫****公司提出的调整建筑限高的申请,我管委会于2026年1月6日邀请专家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对该地块拟调整建筑限高的有关事项进行论证。
经论证,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主要规划指标不变的前提下,将建筑限高由20m调整为36m,该变化不影响周边建筑,不影响该片区的规划。同时,优化调整限高后更有利于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益,符合国家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等规定,现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利害关系人可以书****管委会进行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方式:****(**县靖城镇科技路12号),邮编:363601,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96-****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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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