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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990183F | 建设单位法人:王政涛 |
| 刘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 |
| **省**市**区谐园路3号 |
| ******西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河** |
| 经度:110.64858,110.6488 纬度: 35.62563,35.62718 | ****机关:运****管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01 |
| 运审管审函〔2023〕14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34 |
| 35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 911********632136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7MA0HDYF95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0579416 | 竣工时间:2025-09-2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omepage/wbw/articles/202512/a****464.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二级泵站π入**西110kV线路工程 **单回路架设路径全长约0.53km****泵站侧0.22km,**站侧0.31km),**铁塔4基。 拆除工程:拆除原清二线架空线路径长度0.11km,拆除杆塔1基。 (2)**-**π入**西110kV线路工程 **线路路径全长约0.37km。其中双回路架空线路0.1km,单回路架空线路0.08km,双回路电缆线路0.1km,单回路电缆线路0.09km。**双回路电缆终端塔2基,**电缆隧道约0.07km,**排管约0.07km。 拆除原龙清线、清延线架空线路径长度0.17km,拆除铁塔1基。 (3)**西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完善工程 本期新增110kV出线间隔4个及相应的二次及相关内容,占用110kV侧东起第二、第四、第八和第九间隔,间隔名称分别为**I回、二级泵站、**站、**Ⅱ回。 (4)**110kV变电站110kV保护改造工程 ①更改间隔名称:清二线(**-二级泵站)更改为河清Ⅰ线(**西-**);龙清线(**-**)更改为河清Ⅱ线(**西-**);②将原**-二级泵站线路保护更换为与**西侧相一致的光纤电流差动保护装置1套;③将原**-**站线路保护更换为与**西侧相一致的光纤电流差动保护装置1套。 | 实际建设情况:(1)**-二级泵站π入**西110kV线路工程 **单回路架设路径全长约0.472km****泵站侧0.202km,**站侧0.27km),**铁塔3基。 拆除工程:拆除原清二线架空线路径长度0.11km,拆除杆塔1基。 (2)**-**π入**西110kV线路工程 **线路路径全长约0.217km。其中双回路单侧挂线0.064km,双回路电缆线路0.087km,单回路电缆线路0.066km。**双回路电缆终端塔2基,**电缆隧道约0.052km,**排管约0.0052km。 拆除原龙清线、清延线架空线路径长度0.07km,拆除铁塔1基。 (3)**西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完善工程 本期新增110kV出线间隔4个及相应的二次及相关内容,占用110kV侧东起第二、第四、第八和第九间隔,间隔名称分别为**I回、二级泵站、**站、**Ⅱ回。 (4)**110kV变电站110kV保护改造工程 ①更改间隔名称:清二线(**-二级泵站)更改为河清Ⅰ线(**西-**);龙清线(**-**)更改为河清Ⅱ线(**西-**);②将原**-二级泵站线路保护更换为与**西侧相一致的光纤电流差动保护装置1套;③将原**-**站线路保护更换为与**西侧相一致的光纤电流差动保护装置1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输变电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输变电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场地洒水,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 2、严格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输电线路合理选择送电导线结构,确保导线对地高度,避让居民区等措施,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线路敏感目标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3、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塔基区、牵张场、跨越施工区等临时占地区域采取表土回填、植被恢复等措施,减少生态影响,禁止在生态红线内设置施工场地等临时设施用地。同时制定项目植被管理方案,对输电线路沿线的植被现状进行巡查,及时对未成活的区域进行土壤改良和植被补栽,确保各区按环评要求完成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 4、严格落实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要求选择塔基塔型,严格控制导线离地高度;选用低电磁干扰的设备,定期对线路进行巡查维护和环境监测,对于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输电线路走廊两侧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的控制限值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加强了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了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场地洒水;在建设临时道路、场地等时,减少了对地表植被的扰动。 2、严格落实了噪声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输电线路合理选择送电导线结构,确保了导线对地高度,避让居民区等措施,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了巡查和检查,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线路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3、严格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塔基区、牵张场、跨越施工区等临时占地区域采取表土回填、植被恢复等措施,减少生态影响。同时制定了项目植被管理方案,对输电线路沿线的植被现状进行巡查,及时对未成活的区域进行土壤改良和植被补栽,确保了各区按环评要求完成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 4、严格落实了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要求选择塔基塔型,严格控制导线离地高度;选用低电磁干扰的设备,定期对线路进行巡查维护和环境监测,对于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输电线路走廊两侧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的控制限值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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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加强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将施工活动控制在施工区占地范围内,合理规划物料,减少土方,尽量减少施工带来的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恢复。 2、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尽量避免开辟新道路而破坏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地面,通过人工措施恢复原有植被。 3、基础开挖时,进行表土剥离,分开堆放,施工结束后用于恢复。 4、牵张场一般选在地势平坦开阔、植被较少的荒草地,施工结束后,场地内的灌草植被通过人工措施,逐步恢复。 5、塔基拆除过程会破坏塔基处地表植被,在拆除塔基时,保留表层土,拆除完毕后,回填过程中再覆盖表层,施工结束后对已拆的塔基占地及临时占地均进行地表植被恢复。 6、施工结束后,塔基永久占地未固化处和所有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时,应根据当地的土壤及气候条件,选择乡土树草种进行恢复,避免引入外来物种。 | 1、加强了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将施工活动控制在施工区占地范围内,合理规划物料,减少土方,减少施工带来的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平整、恢复。 2、施工阶段尽可能利用了现有道路,尽量避免了开辟新道路而破坏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地面,并通过人工措施恢复了原有植被。 3、基础开挖时,进行了表土剥离,分开堆放,施工结束后用于植被恢复。 4、牵张场选在地势平坦开阔、植被较少的地方布设,经调查,施工过程中设置了1对牵张场。施工结束后,对牵张场临时占地进行平整及植被恢复。 5、拆除塔基过程中保留了表层土,拆除完毕后,回填覆盖表层土,施工结束后对已拆的塔基占地及临时占地均进行了平整及地表植被恢复。 6、施工结束后,对线路塔基永久占地未固化处和所有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占用的耕地进行了复耕。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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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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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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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强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将施工活动控制在施工区占地范围内,合理规划物料,减少土方,尽量减少施工带来的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恢复。 2、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尽量避免开辟新道路而破坏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地面,通过人工措施恢复原有植被。 3、基础开挖时,进行表土剥离,分开堆放,施工结束后用于恢复。 4、牵张场一般选在地势平坦开阔、植被较少的荒草地,施工结束后,场地内的灌草植被通过人工措施,逐步恢复。 5、塔基拆除过程会破坏塔基处地表植被,在拆除塔基时,保留表层土,拆除完毕后,回填过程中再覆盖表层,施工结束后对已拆的塔基占地及临时占地均进行地表植被恢复。 6、施工结束后,塔基永久占地未固化处和所有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时,应根据当地的土壤及气候条件,选择乡土树草种进行恢复,避免引入外来物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加强了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将施工活动控制在施工区占地范围内,合理规划物料,减少土方,减少施工带来的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平整、恢复。 2、施工阶段尽可能利用了现有道路,尽量避免了开辟新道路而破坏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地面,并通过人工措施恢复了原有植被。 3、基础开挖时,进行了表土剥离,分开堆放,施工结束后用于植被恢复。 4、牵张场选在地势平坦开阔、植被较少的地方布设,经调查,施工过程中设置了1对牵张场。施工结束后,对牵张场临时占地进行平整及植被恢复。 5、拆除塔基过程中保留了表层土,拆除完毕后,回填覆盖表层土,施工结束后对已拆的塔基占地及临时占地均进行了平整及地表植被恢复。 6、施工结束后,对线路塔基永久占地未固化处和所有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占用的耕地进行了复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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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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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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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