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三平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勘察测量的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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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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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勘察测量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一期) 勘察测量

2.招 标 人:****

地址:平****镇三坪村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96-****132

3.代理单位:****

联系方式:小周 联系电话:158****9610

4.项目交易地点:****交易中心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评标办法:简易评估法

7.开标时间:2026 年 1 月 21 日 09:00时

8.中标人相关情况:

中标人:****

中标价:人民币柒拾玖万叁仟捌佰元整(¥793800.00元),勘察 (含测量费) 服务费,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方式。

项目负责人:郭峰亮 注册证号:AY201****1414

服务期限:(1) 勘察阶段:招标人通知进场进行初勘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勘察报告;招标人通知进场进行详勘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送审稿;详细勘察报告送审稿提交后15日历天内提交审查通过的地质勘察文件及合格证书。(2)测量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符合审查要求的测量报告。(3) 后续服务阶段:服务内容包括勘察报告书审查阶段的修改完善,向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进行勘察技术交底,配合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的问题及工程竣工验收、归档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施工期间,要求中标人需根据施工节点需要派出相应专业的驻工地负责人全过程配合施工。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勘察任务,提交相应勘察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勘察及测量成果的提供时间应能满足各设计阶段的需求。若有权部门要求对中标人递交的送审文件进行修改 (二次及以上修改) ,中标人必须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或 7 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承担相应费用。

10.评标委员会名单:李洪明(组长)、李凌斌、苏畅、方英华、江浩川。

11.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废标原因

依据

1

禹涛(**)工程技术有限公

投标人提供的室内试验负责人年龄超过 60 周岁,担任本项目的其它主要勘察人员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表 5

2

深****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人未提供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1条款

3

****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人未提供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1条款

4

****研究院

投标人未提供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1条款

5

******公司

投标人未提供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1条款

6

****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人未提供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1条款

12.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6-****253

13.公示期: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9日。

14.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1月28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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