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仲恺高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项目拟通过竞标方式择优选取供应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
二、采购项目预算:36.1万元
三、项目内容及项目要求
(一)项目内容
主要提供仲恺高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相关服务。
保障范围:
1.在册在管患者因病情发作导致自身死亡;
2.在册在管患者因病情发作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医疗费、伤残补偿、身故补偿等);
3.在册在管患者因病情发作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
4.在册在管患者肇事肇祸后产生的精神鉴定费、伤残鉴定费等调查费用;
5.暂未在册在管精神障碍患者因病情发作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医疗费、伤残补偿、身故补偿);
6.综治网格员、见义勇为人员、精防人员、协助监护人、**民警、残联人员、民政人员、社区工作站人员处理精防工作期间以及去往精防现场上下班途中意外伤害或者猝死。
(二)项目要求
1.中标供应商需要根据采购人工作需求,按时保质完成采购人的各项服务,如服务质量未达到我局要求,我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相应的工作指挥和调度,以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2.中标供应商负责解决服务过程中的一切劳动纠纷,如中标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人员工伤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调查及处理。
3.如遇到国家或地方有关假日或专项突击性检查、参观等,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响应,做好相应的管理服务项目。
4.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出现自然灾害或重大事件时,须组织自身的人员积极响应采购人的要求参与工作。
5.合同期满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采购人提前解除合同的,中标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撤离,并做好服务事项交接和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
6.在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中标供应商管理人员能在 60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工作。
7.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中标供应商分包或转包采购人服务管理事宜。
8.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合法用工,保障服务人员的薪资待遇,并需保证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得因劳资纠纷等因素影响服务质量。
四、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4.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项目范围以及供货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5.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项目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1月30日(**时间,每天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市仲恺高新区仲恺大道人才服务大厦8楼808办公室)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报名。
六、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已领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则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以上内容的查询结果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七、递交项目服务方案时间与地点:2026年2月2日(星期一)8时30分起至当天9时30分截止。送达地点:****,详细地址:**市仲恺高新区仲恺大道人才服务大厦8楼808办公室。项目方案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不予接受。项目方案不接受邮寄送达。上交****公司公章并密封完好。加急标书代写
八、确定供应商方式:竞标方式采购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075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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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