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8000吨新能源车辆零部件项目(重新报批)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10:53:10】
****(单位)****年产8000吨新能源车辆零部件项目(重新报批)(中介服务项目)将在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比选要求:
1.项目地点:****市沛****工业园南区
2.项目基本情况:****成立于2020年3月9日,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助动车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钢压延加工;矿山机械制造;电动自行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自行车零配件销售;电力测功电机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喷涂加工;电车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有色金属铸造;黑色金属铸造。
****于2021年2月20****环境局《关于****年产15000吨新能源车辆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徐沛环项表〔2021〕9号),该项目于2023年1月19日进行自主验收并通过。
****年产8000吨新能源车辆零部件项目已在****办公室进行备案,备案证号:沛政务办备〔2025〕777号,项目代码:2506-320322-89-01-332767。项目于2025年8月29****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年产8000吨新能源车辆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徐沛环项表〔2025〕69号。为提升产品质量,降低产品不合格率,项目调试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脱模剂种类和用量发生变化,导致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增加10%以上。另为生产安全考虑,企业欲将本项目抛丸废气处理设施由布袋除尘器改为湿式除尘器,导致颗粒物排放量增加10%以上。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属于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
3.中介经营范围要求:经营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
4.资金来源:非财政资金
5.服务事项: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6.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25天
7.比选控制价格:18000元(整)
二、公开比选时间:见下方附表“比选规则”中的比选起止时间。
三、参与比选条件: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比选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比选。
1.资质要求:
2.其他要求: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比选的,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01月30日 18:00:00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五、备注:如“三、参与比选条件”中存在“资质要求”或“其他要求”,参选中介机构在报名时必须上传对应佐证材料。
六、成交方式:
成交办法: 本次比选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情况,采用直接选取的方式选择中标机构。
项目单位联系人:郝兵
联系电话:181****0079
联系地址:****市沛****工业园南区
项目委托方:**** 2026年01月28日 10:53:10
附件:比选规则
|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比选起始时间 |
比选结束时间 |
比选价格 |
比选类型 |
| 1 |
**** |
****年产8000吨新能源车辆零部件项目(重新报批) |
2026年01月30日 11:00:00 |
2026年01月30日 18:00:00 |
18000元(整) |
直接选取 |
注:本公告由项目单位填写编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项目单位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