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智慧化充电桩项目施工(二次) | |||
| 项目类型 | 房屋建筑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市**区****公司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市**区****公司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382.85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具体以工程清单量为准。 |
标段信息
| 1 | E620********594****1001 | 382.850000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E620********594****1001智慧化充电桩项目施工(二次)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6********333349J-****0128-005986-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6.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合格的资格证书,同时须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2025年5月至****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进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须与响应文件填报人员一致,且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无其他在建项目; 7.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2023年度或2022-2024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9.****政府根治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标书代写 标段内容: 总占地面积8304㎡,拟建停车场部分占地面积6232㎡,182个汽车车位、18个充电车位、8间临时配套用房、双工位全自动洗车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