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发易达农畜产品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项目

审批
山东-潍坊-诸城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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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699492R张伐
张伐**省**市**市
**省诸****社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生物质锅炉项目****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省**市**市 **省诸****社区
经度:119.56915 纬度: 35.98202****环境局**分局
2025-08-20
诸环审报告表〔2025〕96号913********699492R001Y
2025-10-2992
28****
913********699492R******公司
****0782MA3NLFBP3N****公司
****0702MABX778X5B2025-11-30
2025-12-292026-01-27
http://www.****.com/news_view_558_147.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术改造技术改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在现有厂区内新增1台4t/h生物质锅炉作为备用锅炉,锅炉房占地面积230平方米,建筑面积230平方米。更新1台烘干机、1台粉碎机。建设完成后,保持年产4400吨骨粉等农畜产品的产能不变。新增生物质锅炉作为备用锅炉能够解决天然气供应波动、设备检修时的供汽中断风险,保障热源供应稳定,保障生产稳定。更新1台烘干机、1台粉碎机能够提高产品颗粒均匀度、细度及水分控制精度,提高能效,提高产品品质。在现有厂区内新增1台4t/h生物质锅炉作为备用锅炉,锅炉房占地面积230平方米,建筑面积230平方米。更新1台烘干机、1台粉碎机。建设完成后,保持年产4400吨骨粉等农畜产品的产能不变。新增生物质锅炉作为备用锅炉能够解决天然气供应波动、设备检修时的供汽中断风险,保障热源供应稳定,保障生产稳定。更新1台烘干机、1台粉碎机能够提高产品颗粒均匀度、细度及水分控制精度,提高能效,提高产品品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鸡骨粉 将鸡骨渣投入料坑,依次输送至水解罐、烘干机进行一次烘干、二次烘干,烘干温度80℃左右。烘干后进入缓存仓进行自然冷却,冷却后投入粉碎机进行粉碎,粉碎后进入振动筛进行筛分,筛分后粒径≤8目的包装为产品,粒度>8目的返回粉碎机、振动筛进行二次粉碎、筛分,如此循环。 2、羽毛粉 羽毛粉生产工艺与鸡骨粉类似,使用同一条生产线。将家禽羽毛投入料坑,依次输送至水解罐、烘干机进行水解、烘干,烘干温度80℃左右。烘干后进入缓存仓进行自然冷却,冷却后投入粉碎机进行粉碎,粉碎后进入振动筛进行筛分,筛分后粒径≤2.5mm的包装为产品,粒度>2.5mm的返回粉碎机、振动筛进行二次粉碎、筛分,如此循环。 鸡骨粉、羽毛粉工艺区别:水解罐具有烘干、水解两个功能,上部设置抽汽阀。当处理鸡骨渣时,水解罐的功能为烘干。上部抽汽阀保持开启:通过上部抽汽阀持续抽出产生的水蒸气,避免罐内压力累积,维持常压状态。保持80℃左右的烘干温度,通过夹套蒸汽间接加热实现均匀热传导。当处理家禽羽毛时,水解罐的功能为水解。上部抽汽阀关闭保压,密封罐体使蒸汽压力升至0.5MPa左右,130℃温度下维持15分钟。水解完成后开启抽汽阀,释放压力。 3、锅炉运行工艺 自来水使用制水机制成纯水,采用反渗透工艺制取。生物质锅炉以生物质成型颗粒为燃料,人工加燃料,燃烧后对生物质锅炉套管内的纯水进行加热,产生蒸汽,输送到生产车间干燥和水解工序进行供热。1、鸡骨粉 将鸡骨渣投入料坑,依次输送至水解罐、烘干机进行一次烘干、二次烘干,烘干温度80℃左右。烘干后进入缓存仓进行自然冷却,冷却后投入粉碎机进行粉碎,粉碎后进入振动筛进行筛分,筛分后粒径≤8目的包装为产品,粒度>8目的返回粉碎机、振动筛进行二次粉碎、筛分,如此循环。 2、羽毛粉 羽毛粉生产工艺与鸡骨粉类似,使用同一条生产线。将家禽羽毛投入料坑,依次输送至水解罐、烘干机进行水解、烘干,烘干温度80℃左右。烘干后进入缓存仓进行自然冷却,冷却后投入粉碎机进行粉碎,粉碎后进入振动筛进行筛分,筛分后粒径≤2.5mm的包装为产品,粒度>2.5mm的返回粉碎机、振动筛进行二次粉碎、筛分,如此循环。 鸡骨粉、羽毛粉工艺区别:水解罐具有烘干、水解两个功能,上部设置抽汽阀。当处理鸡骨渣时,水解罐的功能为烘干。上部抽汽阀保持开启:通过上部抽汽阀持续抽出产生的水蒸气,避免罐内压力累积,维持常压状态。保持80℃左右的烘干温度,通过夹套蒸汽间接加热实现均匀热传导。当处理家禽羽毛时,水解罐的功能为水解。上部抽汽阀关闭保压,密封罐体使蒸汽压力升至0.5MPa左右,130℃温度下维持15分钟。水解完成后开启抽汽阀,释放压力。 3、锅炉运行工艺 自来水使用制水机制成纯水,采用反渗透工艺制取。生物质锅炉以生物质成型颗粒为燃料,人工加燃料,燃烧后对生物质锅炉套管内的纯水进行加热,产生蒸汽,输送到生产车间干燥和水解工序进行供热。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排污许可证、组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2、选用高效可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设置排气筒、采样平台及采样口。水解、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冷凝器+洗涤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投料、粉碎、筛分、包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3排放;生物质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SNCR+旋风除尘+袋式除尘+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P4排放;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5排放。 3、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施肥,不外排;****处理站处理后用密闭罐车运至**市****公司深度处理。按相关规范对车间、固废暂存场所等进行硬化、防渗处理,避免雨淋冲刷和污水渗漏造成环境污染。 4、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及一般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妥善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优化车间布局,对生产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6、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及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完善厂区风险防控系统,建设事故水池及导排管道,雨污排放口设置转换装置并与事故水池相连通,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设置应急物资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7、落实报告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定期对厂内污染排放源开展常规监测,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和企业环境信息。 8、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审批范围和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加强清洁生产管理,减少**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强各类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已竣工,已变更排污登记,正按规定程序组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2、选用高效可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设置排气筒、采样平台及采样口。水解、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冷凝器+洗涤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依托现有);投料、粉碎、筛分、包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3排放;生物质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SNCR+旋风除尘+袋式除尘+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P4排放。燃气锅炉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3、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施肥,不外排(依托现有);****处理站处理后用密闭罐车运至**市****公司深度处理(依托现有)。按相关规范对车间、固废暂存场所等进行硬化、防渗处理,避免雨淋冲刷和污水渗漏造成环境污染。 4、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及一般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妥善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优化车间布局,对生产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6、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及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完善厂区风险防控系统,依托现有事故应急池、导排管道、转换装置并与事故应急池相连通,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依托现有应急物资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发生事故造成环境污染(依托现有)。 7、落实报告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定期对厂内污染排放源开展常规监测,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和企业环境信息。 8、项目严格按照审批范围和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加强清洁生产管理,减少**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强各类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相比,主要变动为:环评阶段投料、粉碎、筛分、包装等工序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为袋式除尘器,验收阶段改为“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属于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3 0.1778 0 0.3 0 0.178 -0.122
0.15 0.149 0 0.15 0 0.149 -0.001
0.015 0.005 0 0.015 0 0.005 -0.0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067 0 0 0.067 0 0 -0.067 /
0.504 0.082 0 0.504 0 0.082 -0.422 /
0.024 0.03 0 0.024 0 0.03 0.006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污水处理站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施肥,不外排(依托现有);****处理站处理后用密闭罐车运至**市****公司深度处理(依托现有) 已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水解、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冷凝器+洗涤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投料、粉碎、筛分、包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3排放;生物质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SNCR+旋风除尘+袋式除尘+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P4排放 1、有组织 水解和烘干工序废气排气筒P1、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P2: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氨4.9kg/h、硫化氢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投料、粉碎、筛分、包装等工序废气排气筒P3: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10mg/m3)。 生物质锅炉废气排气筒P4: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限值(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汞及其化合物0.05mg/m3、林格曼黑度1级),氨参考《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178-2021)(SNCR脱硝技术宜控制氨逃逸质量浓度低于8mg/m3)。 2、无组织 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水解、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冷凝器+洗涤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依托现有);投料、粉碎、筛分、包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3排放;生物质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SNCR+旋风除尘+袋式除尘+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P4排放。 已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 已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及一般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妥善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及一般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妥善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及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完善厂区风险防控系统,建设事故水池及导排管道,雨污排放口设置转换装置并与事故水池相连通,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设置应急物资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及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完善厂区风险防控系统,依托现有事故应急池、导排管道、转换装置并与事故应急池相连通,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依托现有应急物资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发生事故造成环境污染(依托现有)。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中的废水治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中的水解、烘干工序冷凝器+洗涤塔+活性炭吸附及排气筒P1,污水处理站废气活性炭吸附及排气筒P2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中的废水治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中的水解、烘干工序冷凝器+洗涤塔+活性炭吸附及排气筒P1,污水处理站废气活性炭吸附及排气筒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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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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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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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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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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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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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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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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