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建长九新材料(广东)有限公司广东省阳西县溪头镇 凤凰岭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项目(一期

审批
广东-阳江-阳西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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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中电建长九新****公司
****1721MA576P7J39周海
丁文胜**省**市**县
**市**县溪头镇高潮村**岭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省**县溪头镇 **岭**建筑用片麻岩矿项目(一期****
2021版本:0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B101-B101-土砂石开采
**省**市**县 溪头镇高潮村 **岭
经度:111.76808 纬度: 21.7136****环境局
2023-08-29
阳环建审〔2022〕48号****1721MA576P7J39001U
2025-03-13483746
788****
****1721MA576P7J39******公司
****0101MA5AYQLU0H茂****公司
****0900MA4UMC784L2025-03-25
2025-12-162026-01-14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16fUPQa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设露天开采区、骨料加工区、长胶廊道区、附属排土场、运输道路等工程设施。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矿山开采区、骨料加工区。
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项目长胶廊道、员工生活区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在本期验收范围。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骨料加工工艺包括卸料、粗碎、中碎、细碎。筛分、棒磨、洗砂等。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骨料加工工艺包括卸料、粗碎、中碎、细碎。筛分、棒磨、洗砂等。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防治措施。施工期应认真做好施工期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在施工破坏区,应及时平整土地,并种植适宜的植物,防止发生新的土壤侵蚀;施工时应严格划定施工区域,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增大土壤及植被破坏的面积;施工过程中破坏的乔木、灌木,要制定补偿措施,损失多少必须补偿多少,原地补充或异地补充。运营期应加强露天采**管理,应先保留地面植被,待采挖时再清除;采挖作业完成的区域,应立即进行土地复垦,减少地面裸露的时间;骨料加工区和采**应采取洒水等措施来减少扬尘的产生量,运输车辆应采取覆盖等措施减少扬尘的产生量,运输道路也应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扬尘的产生量;矿山关闭后应对露天开采区、矿山道路、骨料加工区、办公生活区、排土场进行复垦。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水质标准后全部回用于林地浇灌,不外排;施工车辆产生的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营运期采**产生的初期雨水经排水沟收集,进入沉砂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采场、骨料加工区等的洒水抑尘,综合利用不外排;项目骨料加工区产生的洗砂废水由洗砂车间进入污水收集池,再泵入辐流式沉淀池经加药沉淀后,上清液泵送至高位水池循环利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定期洒水抑尘、设置围栏、加盖蓬布等措施,减少扬尘的产生。施工期废气污染物排放要严格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营运期采剥、凿岩和钻孔等环节产生的扬尘采取压实、洒水及加盖篷布等抑尘方式降低扬尘产生量,严格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食堂油烟经过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厨房排油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2mg/m3)。 (四)严格落实噪音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应考虑加装隔音罩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施工期间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污染。项目场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开挖的土方用于场地基建,可实现挖填平衡,无弃方产生;施工期和营运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土石方和****水库排土场、**石场中的蝴蝶岭采坑和百岁坟采坑、**、疏港及丰头大道项目、3#排土场进行回填;沉淀池沉渣和收集粉尘清理后作为道路填筑材料外售;废机油和废含油抹布手套,定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4-2001)及修改单要求;****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定期委托有能力处理单位处理。 (六)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营运期须制定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应及时采取适宜的应急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一)施工期 1、废水 在施工现场修建临时沉砂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不外排;施工人员租住**附近的居民住宅区,生活污水排入住宅区配套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 2、废气 在施工场地采用洒水方式抑尘;运送物料的车辆用篷布覆盖或采取密封运输防止沿途撒漏;对工地上露天堆放的材料、渣堆、土堆等加以覆盖;加强对进出工地的车辆管理,减速慢行,且使用低含硫燃料。 3、噪声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加强对作业机械及运输车辆的管理,及时维修保养、降低行驶速度、禁止鸣喇叭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作息时间段(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剥离表土直接运至厂区内的堆土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设置截排水沟系统防止水土流失:道路内侧分段开挖排水沟;**、排土区四周设置专用截排水沟,将地表水、降雨水截流引排;**下游设置三级沉砂池和雨水收集池,**汇水均经沉砂池处理后排入收集池,回用于**洒水降尘。 (二)运营期 1、废水 洗砂废水经辐流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露采雨水(初期雨水)、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槽车定****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骨料加工采用湿法生产,配套高压喷雾除尘装置抑尘,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并且石料输送带进行密闭处理,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采**及堆场采取定期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路面硬底化处理等措施。 3、噪声 爆破噪声较大,为瞬时噪声,持续影响时间短,其它噪声预防措施包括使用低噪音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配套减振降噪装置;定期维修保养设备、采取距离衰减等措施;同时加强对进出车辆管理,设置引导标志,禁鸣喇叭及减速慢行。 4、固废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剥离废土石运至排土场堆放;沉淀池废渣定期清理,外售作为道路填筑材料;钻机、除尘器收集粉尘定期清理,作为产品外售;设备维修废机油和废抹布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5、生态环境 运营期,按水保方案要求落实水保措施,采用设置截排水沟、加固边坡、边开采边复绿等措施降低开采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及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6、环境应急措施 本项目已按照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的环境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建设单位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对本项目骨料加工的生产和粉尘治理工艺进行了优化,具体为: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由环评的“设置集尘罩收集,经收集后粉尘配套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变更为“采用湿法工艺生产,配套高压喷雾除尘装置,粉尘经喷雾除尘后无组织排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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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辐流式沉淀池、沉淀池、化粪池 生活污水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的工艺用水、产品用水的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限值的较严值 洗砂废水经辐流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露采雨水(初期雨水)、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槽车定****处理厂处理 化粪池出水口pH值、CODcr、BOD5、SS、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均符合**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回用集水池的pH、色度、浊度、BOD5、CODcr、氨氮、总氮、总磷、LAS、石油类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的工艺用水、产品用水的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限值的较严值。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骨料加工采用湿法生产,配套高压喷雾除尘装置抑尘,并且石料输送带进行密闭处理;采**及堆场采取定期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路面硬底化处理等措施。 **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骨料加工采用湿法生产,配套高压喷雾除尘装置抑尘,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并且石料输送带进行密闭处理,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采**及堆场采取定期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路面硬底化处理等措施。 场界无组织排放的总悬浮颗粒物符合**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振降噪、加强管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使用低噪音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配套减振降噪装置;定期维修保养设备、采取距离衰减等措施;同时加强对进出车辆管理,设置引导标志,禁鸣喇叭及减速慢行。 场界的噪声测量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土石方和****水库排土场、**石场中的蝴蝶岭采坑和百岁坟采坑、**、疏港及丰头大道项目、3#排土场进行回填;沉淀池沉渣和收集粉尘清理后作为道路填筑材料外售;废机油和废含油抹布手套,定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剥离废土石运至排土场堆放;沉淀池废渣定期清理,外售作为道路填筑材料;钻机、除尘器收集粉尘定期清理,作为产品外售;设备维修废机油和废抹布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露天采**管理,应先保留地面植被,待采挖时再清除;采挖作业完成的区域,应立即进行土地复垦,减少地面裸露的时间;骨料加工区和采**应采取洒水等措施来减少扬尘的产生量,运输车辆应采取覆盖等措施减少扬尘的产生量,运输道路也应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扬尘的产生量;矿山关闭后应对露天开采区、矿山道路、骨料加工区、办公生活区、排土场进行复垦。 按水保方案要求落实水保措施,采用设置截排水沟、加固边坡、边开采边复绿等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制定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应及时采取适宜的应急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本项目已按照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的环境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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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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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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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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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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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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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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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