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代理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劳务委托管理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原因:招标文件内容澄清
澄清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二册 资格证明文件--十一、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附件9-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1.第(4)项:上传2024****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第(5)项:③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三个月”指“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
以上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关键信息中的“资格性审查”内容存在不一致,现澄清上述条款按招标文件关键信息中的“资格性审查”内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澄清后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 澄清事项 |
澄清前时间 |
澄清后时间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2-06 09:00 |
2026-02-06 09:00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2-06 09:00 |
2026-02-06 09:00 |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2026-02-06 09:00 |
2026-02-06 09:00 |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本项目行政监管部门、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本项目行政监管部门:******服务中心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0731-****0668
监管范围:负责本项目交易活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及投诉处理。
采购人:****
地 址:**市**区**桥街道月亮岛路与观音岩路交叉路口西北侧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35****3404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道坡小区A8栋1-2单元一楼门面
联系人:胡尚、胡益多
邮 编:410000
电 话:0731-****752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