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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150万平方米布料数码印花项目(第一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现启动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程序,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加工150万平方米布料数码印花项目(第一阶段)
所在地:**市**区古林镇云林中路238、杉海路80、云林中路218号(D1座3楼)
建设单位:****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500万元
企业占地面积:总用地面积为3300m2
二、“三废”排放及防治措施
(一)废气
刷胶废气、直喷废气、烘干废气、转印废气均属于数码印花印花废气。刷胶废气不进行收集,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其他废气经过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一套水喷淋装置净化后,由1根16m高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基地)。
(三)固废
一般固废:废转印纸、印花残次品收集委托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废抹布、废包装桶、废油墨、喷淋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三、公众提供有关本项目环保竣工方面的建议或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征求相关公众针对企业主体工程调试工况是否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否正常进行监督,或提出建议或意见。
四、公告监督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告范围:****事业单位或个人。
2、主要事项:监督与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五、公告监督的具体形式
公众对本项目主体工程调试工况是否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有建议或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监管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保护局**分局
联系电话:12369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138****6981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告时间:2026年1月23日~2026年3月2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