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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0万方混凝土生产线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现启动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程序,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40万方混凝土生产线改造项目
所在地:**市**区高桥镇岐湖村雪夹岙
建设单位:****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500万元
企业占地面积:总用地面积为10653m2
二、“三废”排放及防治措施
(一)废气
粉粒物料输送粉尘:筒仓顶部安装布袋除尘器,尾气在搅拌楼内排放。
砂石料装卸粉尘:骨料仓密闭,在厂房内安装喷淋装置。
砂石料输送粉尘:骨料仓和输送皮带均密闭,在厂房内外安装喷淋装置。
搅拌粉尘:搅拌机顶部安装布袋除尘器,尾气在搅拌楼内排放。
行驶扬尘:密闭车辆、减速缓行、场地安装喷淋装置降尘、清扫地面、厂区出口处安装洗车装置。
(二)废水
搅拌机内部冲洗废水、搅拌层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集水沟导入沉淀池中,静置沉淀后的上清液进入回用池,重新用于生产;使用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粒径较大的砂、石,再使用压滤机进行压滤;全部回用,不外排。
雨水:同冲洗废水一起收集、处理、回用。
(三)噪声
厂房隔音,加强减振、降噪措施,加强日常设备检修和维护。
(四)固体废物
压滤废渣:存放于废渣堆场,****制品厂回收利用。
实验废液、空试剂瓶、废油、废油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并定期清运。
三、公众提供有关本项目环保竣工方面的建议或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征求相关公众针对企业主体工程调试工况是否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否正常进行监督,或提出建议或意见。
四、公告监督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告范围:****事业单位或个人。
2、主要事项:监督与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五、公告监督的具体形式
公众对本项目主体工程调试工况是否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有建议或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监管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保护局**分局
联系电话:12369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137****4723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告时间:2026年1月28日~2026年3月2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