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陶楼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澄清/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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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陶楼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澄清/变更公告

**县陶楼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澄清/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县陶楼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招标项目编号:****)澄清/变更内容如下:

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相关政策要求”**内容:“(2)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市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合造价〔2021〕5号)执行,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已按规定的措施项目、费率和单价列出招标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清单,投标人应承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招标文件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 应按清单所列金额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4)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优化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2〕580 号)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现变更为:“(2)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按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的通知》(合建监管〔2024〕13号)执行,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已按规定的措施项目、费率和单价列出招标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清单,投标人应承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招标文件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应按清单所列金额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4)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优化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5〕4号)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注:此澄清/变更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地址:**省******服务中心北楼六楼

邮编:231131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097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化南路27号

邮编:230031

联系人:陈志刚、曹超、王宏源

电话:138****8747、138****5082、159****2711

****管理部门:**市****管理局

地址: **省**市**新区**路2588号

电话: 0551-****3530、0551-****3680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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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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