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永皓文旅产业有限公司智能化康旅配套设施设备生产产业园项目(一期)

审批
江西-宜春-靖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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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925MADJK19824张建国
**龙**省**市**县
****园区香田新区旺业路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智能化康旅配套设施设备生产产业园项目(一期)****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 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C3311-C3311-金属结构制造
**省**市**县 江****工业园区香田新区旺业路
经度:115.398005 纬度: 28.****972222****环境局
2024-09-09
靖环评〔2024〕11号****0925MADJK****4001W
2025-11-043000
33****
****0925MADJK19824****
****0925MADJK19824******公司
****0121MA3ACMQF5E2025-10-08
2025-11-082025-11-28
2025-12-312026-01-28
https://www.****.com/content/104825.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康养太空舱3000套、高低压配电柜2000套、低压柜2000套、智能厕所3000套、节能保温铝单板10万m2年产康养太空舱3000套、高低压配电柜2000套、低压柜2000套
分期验收,本次验收未项目一期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机加工--焊接--打磨--喷塑--固化--组装--检验机加工--焊接--打磨--喷塑--固化--组装--检验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项目外排废水污染物排放执****处理厂的接管标准。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塑粉尘和固化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及食堂油烟。切割粉尘、打磨粉尘采用防尘挡板+自然沉降无组织排放;焊接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喷塑粉尘经收集后分别采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自的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两条喷塑固化线产生的固化废气分别经集气罩+单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食堂用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排****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北潦河。项目废气主要有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塑粉尘和固化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及食堂油烟。焊接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两条喷塑生产线,其中一条大件喷塑线有2台人工喷枪(不同时使用)产生的粉尘分别经各自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自15m高排气筒(2#、3#)排放;另一条小件喷塑线也有2台手工喷枪(不同时使用)产生的粉尘分别经各自滤芯除尘器+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一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两条喷塑生产线喷涂后的工件分别经各自固化烘房(固化炉燃天然气)进行固化,两条生产线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由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各自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切割粉尘、打磨粉尘与未收集的废气均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排气筒单独排放:两条喷塑生产线,其中一条大件喷塑线有2台人工喷枪(不同时使用)产生的粉尘分别经各自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自15m高排气筒(2#、3#)排放;另一条小件喷塑线也有2台手工喷枪(不同时使用)产生的粉尘分别经各自滤芯除尘器+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一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两条喷塑生产线喷涂后的工件分别经各自固化烘房(固化炉燃天然气)进行固化,两条生产线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由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各自15m高排气筒排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对高噪设备加设防振垫。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喷塑回收塑粉回收利用;废金属边角料、沉降金属粉尘、废磨砂纸、焊渣、焊烟净化器布袋收集粉尘、废滤芯、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机油、废润滑油和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对高噪设备加设防振垫。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喷塑回收塑粉回收利用;废金属边角料、沉降金属粉尘、废打磨片、焊渣、焊烟净化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滤芯、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润滑油和废活性炭产生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企业目前暂未产生危险废物,待产生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一年内与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协议并交由其处置)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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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0149 0.0248 0 0 0.015 0.015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油池、化粪池 ****处理厂的接管标准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食堂用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排****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北潦河。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排放口水样最大值分别为pH(6.7~6.9无量纲)、SS(54mg/L)、CODCr(99mg/L)、BOD5(33.6mg/L)、氨氮(22.6mg/L)、总磷(4.62mg/L)、动植物油(3.74mg/L),监测结果均满足满****处理厂接管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治理设施 固化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NOx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黑度及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非金属加热炉要求,其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 焊接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两条喷塑生产线,其中一条大件喷塑线有2台人工喷枪(不同时使用)产生的粉尘分别经各自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自15m高排气筒(2#、3#)排放;另一条小件喷塑线也有2台手工喷枪(不同时使用)产生的粉尘分别经各自滤芯除尘器+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一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两条喷塑生产线喷涂后的工件分别经各自固化烘房(固化炉燃天然气)进行固化,两条生产线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由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各自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切割粉尘、打磨粉尘与未收集的废气均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喷粉废气排放口1#、2#、3#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2.2mg/m3、13.4mg/m3、13.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89kg/h、0.192kg/h、0.141kg/h,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固化燃烧废气排放口4#、5#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4.3mg/m3、3.9mg/m3,烟气黑度排放浓度均<1级,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非金属加热炉要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未检出,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13mg/m3、0.9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4.49×10-3kg/h、4.65×10-3kg/h,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油烟排放口油烟排放平均值为1.3mg/m3、监测结果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无组织废气在厂界上风向监测1个点、下风向监测3个点,在厂区内厂房外监测1个点,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监测结果显示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405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9mg/m3,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89mg/m3,监测结果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标准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防治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对高噪设备加设防振垫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位N1~N4昼间最大噪声值为60dB(A),夜间不生产,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标准,即昼间65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金属边角料、沉降金属粉尘、废磨砂纸、焊渣、焊烟净化器布袋收集粉尘、喷塑回收塑粉、废滤芯、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喷塑回收塑粉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金属边角料、沉降金属粉尘、废打磨片、焊渣、焊烟净化器收集的粉尘、喷塑回收塑粉、废滤芯、废布袋、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机油、废润滑油和废活性炭。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喷塑回收塑粉回收利用;废金属边角料、沉降金属粉尘、废打磨片、焊渣、焊烟净化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滤芯、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润滑油和废活性炭产生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企业目前暂未产生危险废物,待产生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一年内与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协议并交由其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生产车间、危险废物等进行监控和管理,加强设备预防性维修,防止“跑、冒、滴、漏”等;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 已严格执行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生产车间、危险废物等进行监控和管理,加强设备预防性维修,防止“跑、冒、滴、漏”等;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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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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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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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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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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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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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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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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