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关于同心县丁塘镇闹米子沟防洪应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初步审查意见的公示

审批
宁夏-吴忠-同心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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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文时间 2026-01-26
发布机构 ****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县丁塘镇闹米子沟防洪应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初步审查意见的公示
****关于**县丁塘镇闹米子沟防洪应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初步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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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丁塘镇闹米子沟防洪应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位于****市**县丁塘镇李家岗子村。闹米子沟防洪应急工程治理范围为固海六干渠6#排洪槽至李岗子村出口(李岗子村段),治理沟道总长度约0.36k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⑴沟道及护岸工程:治理闹米子沟道长度0.36km,**护岸工程0.682km。⑵道路工程:右岸护岸顶部铺设泥结石道路380m。⑶其他工程:过水路面1处。项目总投资144.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6.91%。

二、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汽车尾气。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防治措施。

2、水污染防治方面。项目不设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村民住宅,施工人员依托村民旱厕,粪污定期清掏,洗漱废水用于洒水抑尘。

3、声污染防治方面。****工厂界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方面。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附近村镇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本项目建成后运营期无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产生。工程实施后保障洪水安全的同时,减少沟道范围内的水土流失。

三、本审查意见只对本《报告表》内容有效,如项目建设性质、内容、地点、规模、工艺、环保措施等发生改变,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审查意见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未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进行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运。

五、项目的日常现场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市******执法大队负责。

公示期为: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30日

联系电话:0953-****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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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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