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1-28 11:13:09 | ||||||||||||||||
|
****2026-2027年度 第三方安全监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 ****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 对 ****2026-2027年度第三方安全监管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第三方安全监管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港徐圩港区; 2.2 项目背景:****及下属******公司、******公司、**徐圩****公司、**徐圩****公司、****、**徐圩****公司6****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开发建设、**装卸、船舶运营、仓储物流、大宗商品交易等业务板块。****集团在安全监管专业人才、技术能力等方面的不足,构建更为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系统性开展体系建设、培训教育、考核考试、监督检查等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管理相关工作,****集团整体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为集团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安全保障。 2.3 招标范围:港控集团所属运营项目及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及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任务书。 2.4招标控制价:344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95 %),否则视为无效标。 2.5 服务期:730 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6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招标文件及任务书要求。 3. 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人员配备要求:3名常驻项目部的安全监管服务人员(简称“常驻人员”),须全部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且至少1人持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常驻人员均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①上述条件须提供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②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在本单位近期缴纳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 ③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提供常驻人员信息,招标人对常驻人员进行审核及面试,常驻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及任务书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中标人拒不更换的,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全生产咨询服务类项目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投标文件。 注: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的合同为准。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合同内容、合同价款、时间及项目负责人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加盖委托单位盖章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信誉要求: 3.5.1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5.2 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5.3投标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拟派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向****集团及子公司)工作人员行贿行为。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的; (3)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存在同一人直接关联任职,担任股东或高管(董事长、总经理、副经理、董事、监事)的不同单位;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投标人)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参与********公司项目招标采购存在围串标情形且被限制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6年1月 13 日至2026年1月 21 日;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徐圩新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cn/”)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4日14:15(截止时间前务必在开标大厅签到) ;标书代写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开标及评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5.3逾期上传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 评审入围条件: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95 %),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 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7. 投标保证金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6万元。 7.2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投标人的存款账户缴纳,从他人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取消其投标资格。标书代写 注:如发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招标人审计法务部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2522。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徐圩新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9. 本次招标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标书代写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务必登陆“徐圩新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并在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模块中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用户手册”(网址链接:http://ggzy.****.cn/home/downloadCenter),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投标人未按用户手册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标服务 3.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陆、签到并对各自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登陆、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招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活动。 5.准备及参与招投标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6. 投标人投标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投标文件未加密或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加密处理方法可参考“徐圩新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中的“标书加密操作说明” (网址链接:http://ggzy.****.cn/home/downloadCenter)。 7.本项目采用1轮报价。 8.本项目合同采用电子签章系统。中标人授权委托人负责电子合同签订工作,并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按照《企业接收方认证及签署操作手册》****集团官网,网址为http://www.****.com/)完成认证工作;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后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9.投标函中增值税按一般纳税人计取,税率为6%且不得更改,投标文件中的税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税率不一致的,做无效标处理;因国家税制改革或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而引发的增值税税率的变化,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付款时应适用调整后最新税率,合同原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因税率变化而改变。 |
||||||||||||||||
|
澄清答疑 各供应商: 《****2026-2027年度第三方安全监管服务项目》谈判响应文件“一、响应函的报价清单”中“注:3.二次报价默认为在一次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整体等比例下浮。”这句话删除,修改后的响应函的报价清单详见澄清公告附件,其余内容不变。 请各供应商依据调整后的《报价清单》编制响应文件。 特此澄清。 采购人:**** 代理机构:**** 2026年1月 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