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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川楚****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00MA6CAGWT89)承建的****配送中心(一期)、******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725MACGM3MR2P)承建的靖沣壹号C区1.2.3.8号楼,****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519982M)承建的**省黔南州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3年林)施工(**县)工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1213G)承建的**县年产6500吨高纯锂电池材料项目公示。现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劳务费及农民工工资均已支付完毕,现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发现用人单位有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我局将按规定程序办理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公示时间:自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27日,共30日。
公示期内,对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反映问题。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
投诉举报电话:0854-****249/****261;地址:****中心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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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