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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木制品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木制品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市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租赁****开发区内的****公司闲置厂区进行建设,该厂区总占地面积达62360m2,总建筑面积为24350.83m2,建筑物包括锅炉房、生产车间、库房、办公楼和门卫室,主要施工内容是建筑物的修缮和功能分区,购置生产设备及配置环保设备等。本项目建1条生产线,生产设备主要有蒸煮槽、扒皮机、造段锯、旋切机、刻切机、磨刀机、造段机、烘干机、磨光滚筒、捋料机等,造段锯和旋切机均自带吸尘设备,磨光滚筒配置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建设1****处理站,内置一体化污水处理机。建设锅炉房内置2台6t/h生物质锅炉供应生产及生活用热,配置“旋风+袋式”及低氮燃烧除尘系统+40m高烟囱,配置沉淀池收集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配置封闭式燃料库和灰渣间。建设1个危废贮存库,用于存放废机油。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8日~2026年3月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尹总
联系电话:186****1511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