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派潭高滩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26〕62号)

审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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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

现将《****政府关于派潭高滩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5〕29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积极开展批后实施工作。

(一)在收到我局转发的用地批文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拟定《征收土地公告》,按规定进行张贴,公告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并留存记录。

(二)指导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征地补偿登记和协议等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依法组织实施和开展批后实施审查。请你区****省政府批复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配合****保障部门落实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粤征审〔2025〕181号)。

二、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台账登记,指导相关单位及时缴交耕地占用税等税费。

三、密石村和榕树吓村的留用地采取货币方式补偿,不需再安排留用地;高滩村在2024年预支留用地指标93630平方米,指标函号:穗规划**(增)留函〔2024〕259号,现优先抵扣此次征收该村集体土地时产生的留用地指标2113平方米。

四、及时将批后实施情况及具体项目的供地情况在省自然**市场与开发利用监测监管子系统填报,并按规定报备。

五、按照征地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政府关于派潭高滩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建设用地的批复

农用地转用方案

****

2026年1月26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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