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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597998M | 建设单位法人:杨琨 |
| 薛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
| ****市迎宾路66号 |
| ****油田八区下**组油藏开发建设工程(第一批)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维吾尔自治区**市****油田 |
| 经度:85.21324 纬度: 45.6721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19 |
| 克环函〔2024〕3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597.97 |
| 729.66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采油二厂 |
| 916********597998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正天华能****公司 |
| 916********797306R | 验收监测单位:**正天华能****公司 |
| 916********797306R | 竣工时间:2024-12-31 |
| 2025-0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6-30 |
| 2025-11-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4143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油田八区下**组油藏加密部署1115口采油井,其中新钻井 165 口(87 口采油井,75 口注水井,3 口注气井),老井利用 950 口(原井网油井利用 672 口,原井网水井利用 154 口,注转采 41 口,采转注 83 口),三开水平井结构,合计钻井进尺60.61×104m,**采油井场289座,12井式计量站3座,8井式计量站7座,14井式计量站3座;多通阀橇1座,配水撬25座,注气站1座,802 注水站扩建,81 ****处理站扩建改造,单井采油管线64.7km,集油支线7.5km,集油干线8km,单井配水管线85.6km,配水支线8.7km,配水干线4.5km,单井注气管线0.6km,输气干线1km。地面失效管道更换10.08km | 实际建设情况:目前10口采油井、10口注水井及配套地面工程,2座8井式计量站及配套管线已经完成 |
| 分批验收无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采用密闭集输工艺,原油处理、天然气处理、采出水处理均依托81#联合处理站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采用密闭集输工艺,原油处理、天然气处理、采出水处理均依托81#联合处理站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施工临时占地,应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恢复;施工期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防止扩大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严格控制井场、管线占地面积;对井场地表进行砾石压盖:防止由于地表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管线在选线设计、施工作业时,尽量避让区域自然植被、区域内保护野生植物和野生动物。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管道试压废水,用于施工区洒水抑尘。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水主要为井下作业废水井下作业废液和浅冷处理系统脱水装置产生的含油废水。井下作业废水集中收集后送至81****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在81****处理站进行脱水处理后的井下作业废液、浅冷处理系统脱水装置的含油废水均由管线管输至81****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符合《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要求后回注油层。定期对采油井的固井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固井质量合格,防止发生油水窜层等事故。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相关规定做好地面防渗,确保任何事故情况下未经处理的含油水不外排。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区块内油气集输采用全密闭流程的采油井,井场、站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持续加强生产过程中VOCs排放、泄露、收集处理等控制措施。气液分离后的伴生气管输至81****处理站进行处理。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不**生活营地:施工现场无生活垃圾产生。施工开挖土方全部回填,无弃方。钻井采用水基钻井液,钻井液及岩屑经不落地系统处理后,液相回用于钻井,循环使用不外排,分离出的固相进岩屑专用方,由岩屑处置单位进行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要求后进行综合利用;站场改造过程中产生工艺管线、锅炉等设备能回收利用的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送至克****填埋场处置;井场、站场和公用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等尽量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利用,废包装物、废砖块等无法再利用的集中堆放,定期送至克****填埋场填埋处置:沾油防渗材料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沾油防渗材料、废机油、废滤芯、废分子筛、废脱硫剂、清管废渣: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废包装袋和事故状态下落地油产生的含油污泥。注气站制氮产生的废分子筛、废活性炭及废滤芯,软化水装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袋,废脱硫剂均由厂家回收处置,不在站内暂存;落地原油带罐作业收集后送至81****处理站原油处理系统处理;81****处理站产生的废滤芯、废分子筛产生后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和转运,不在站内暂存;沾油废防渗材料、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清管废渣、废机油及事故状态下的产生的含油污泥临时贮存在采油二厂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点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现场调查: (1)所占用的土地已按相应法律、法规办理了相关手续,施工后对地表及时进行了清理**整。 (2)施工期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作业过程均划定了施工作业范围,并严格控制了施工车辆的运行线路。 (3)合理规划了油区永久性占地,控制了临时占地面积。 (4)施工结束后,对单井井场和站场的永久占地进行了硬化处理。 (5)管线在选线设计、施工作业时避开了区域内的自然植被。 (6)教育施工人员保护周边植物和动物,不随意乱采乱挖植物,不猎杀鸟类和其他动物。根据现场调查: (1)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泥浆循环使用,完井后****公司回收。 (2)管道试压采用**,试压结束后用于施工区洒水抑尘。 (3)混凝土养护废水产生量较小,自然蒸发。 (3)本项目施工现场未设置临时生活营地,****基地,无生活污水产生。 (5)钻井采用套管+水泥固井完井方式,对地下水层进行封堵隔离,保护地下水。 根据现场调查: (1)井下作业采用带罐铺膜的方式,井下作业废液和井下作业废水(液)依托81#联合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废水处理达到《碎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油藏。 (2)定期对采油井的固井质量进行了检查。 (3)修井作业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相关规定上铺下垫。根据现场调查: (1)施工单位对井场占地范围进行了压实平整,减少了地面扬尘的产生。进场道路利用已有的油区路。 (2)没有在大风大雨天气进行施工。 (3)合理地安排了施工计划,缩短了施工时间。 (4)对道路路面进行了洒水处理,并对运输车辆实施了车辆管控,减少了扬尘的产生。 (5)使用了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并定期对设备进行了保养维护。根据现场调查: (1)本工程采用密闭集输工艺。 (2)运营管理单位安排人员定期对井场、站场和管线进行了巡检,防止跑、冒、滴、漏发生。 (3)根据监测结果,井场、站场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4.0mg/m3。 (4)在生产过程中加强了VOCs排放、泄漏、收集处理等控制措施。根据现场调查: (1)各施工单位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了维护和保养。 (2)合理的安排了施工时间,为施工人员配备耳罩、耳塞等隔声设备。 (3)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了基础减震措施。 (4)加强了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运输车辆未随意高声鸣笛。根据现场调查: (1)采用了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来降低噪声。 (2)定期对抽油机、运输车辆进行了保养和维护。 (3)为工作人员配备耳罩、耳塞等隔声设备。 (4)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各监测点的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即昼间 60dB(A),夜间50dB(A)的标准限值要求。根据现场调查: (1)该项目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泥浆循环利用,岩屑采用随钻随运的方式,交由******公司和**市小拐镇天蓝****公司进行处置,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后综合利用。 (2)管线施工土方回填至管沟,剩余的土方回填至管廊,无弃方。施工期内未产生建筑垃圾,定期送至克****填埋场填埋处置。 (3)钻井过程中未产生沾油废物。钻井井场油罐、发电机、岩屑罐区、材料堆场等关键部位采用的防渗膜场地清理时由施工单位集中回收再利用。经调查,本项目验收期间,未产生落地油、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废包装袋和事故状态下落地油产生的含油污泥。 截止验收期间,注气站尚未开工建设,未产生的废分子筛、废活性炭及废滤芯,软化水装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袋,废脱硫剂等固废;废滤芯、废分子筛产生后交由**博达****进行安全处置。运营过程中依托的81#联合处理站产生的含油污泥委托****进行处置。采油二厂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制订、评估和演练,将区块环境风险应急管理纳入现有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范围内。严格落实各项环境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完善井场的环境保护工程,加强对项目周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2)制定实施生态恢复方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控制土地沙漠化的扩展。参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等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项目服役期满后,应拆除地面设施、清理井场、采取安全措施处置报废井地下管线,确保对废弃井采取的固井、封井措施有效可行,防止次生风险和污染。 (3)区块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运营后,应当每3-5年开展一次环境影响后评价。 | 实际建设情况:(1)运营单位采油二厂修编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将区块环境风险应急管理纳入到现有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范围内;制定了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落实了各项环境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采油二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巡检制度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定监测计划定期对项目区周边地下水、土壤等开展环境监测,对环境污染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2)运营单位于2020年进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严格落实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提出了施工期临时占地植被恢复措施,运营期加强对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保护,退役期生产设施拆除后生态恢复措施等。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第四条第十七项,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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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水主要为井下作业废水井下作业废液和浅冷处理系统脱水装置产生的含油废水。井下作业废水集中收集后送至81****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在81****处理站进行脱水处理后的井下作业废液、浅冷处理系统脱水装置的含油废水均由管线管输至81****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符合《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要求后回注油层。定期对采油井的固井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固井质量合格,防止发生油水窜层等事故。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相关规定做好地面防渗,确保任何事故情况下未经处理的含油水不外排。 | 根据现场调查: (1)井下作业采用带罐铺膜的方式,井下作业废液和井下作业废水(液)依托81#联合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废水处理达到《碎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油藏。 (2)定期对采油井的固井质量进行了检查。 (3)修井作业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相关规定上铺下垫。 |
| 1 |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不**生活营地:施工现场无生活垃圾产生。施工开挖土方全部回填,无弃方。钻井采用水基钻井液,钻井液及岩屑经不落地系统处理后,液相回用于钻井,循环使用不外排,分离出的固相进岩屑专用方,由岩屑处置单位进行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要求后进行综合利用;站场改造过程中产生工艺管线、锅炉等设备能回收利用的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送至克****填埋场处置;井场、站场和公用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等尽量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利用,废包装物、废砖块等无法再利用的集中堆放,定期送至克****填埋场填埋处置:沾油防渗材料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 根据现场调查: (1)该项目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泥浆循环利用,岩屑采用随钻随运的方式,交由******公司和**市小拐镇天蓝****公司进行处置,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后综合利用。 (2)管线施工土方回填至管沟,剩余的土方回填至管廊,无弃方。施工期内未产生建筑垃圾,定期送至克****填埋场填埋处置。 (3)钻井过程中未产生沾油废物。钻井井场油罐、发电机、岩屑罐区、材料堆场等关键部位采用的防渗膜场地清理时由施工单位集中回收再利用。 |
| 1 |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施工临时占地,应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恢复;施工期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防止扩大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严格控制井场、管线占地面积;对井场地表进行砾石压盖:防止由于地表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管线在选线设计、施工作业时,尽量避让区域自然植被、区域内保护野生植物和野生动物。 | 根据现场调查: (1)所占用的土地已按相应法律、法规办理了相关手续,施工后对地表及时进行了清理**整。 (2)施工期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作业过程均划定了施工作业范围,并严格控制了施工车辆的运行线路。 (3)合理规划了油区永久性占地,控制了临时占地面积。 (4)施工结束后,对单井井场和站场的永久占地进行了硬化处理。 (5)管线在选线设计、施工作业时避开了区域内的自然植被。 (6)教育施工人员保护周边植物和动物,不随意乱采乱挖植物,不猎杀鸟类和其他动物。 |
| 1 | (1)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制订、评估和演练,将区块环境风险应急管理纳入现有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范围内。严格落实各项环境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完善井场的环境保护工程,加强对项目周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2)制定实施生态恢复方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控制土地沙漠化的扩展。参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等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项目服役期满后,应拆除地面设施、清理井场、采取安全措施处置报废井地下管线,确保对废弃井采取的固井、封井措施有效可行,防止次生风险和污染。 (3)区块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运营后,应当每3-5年开展一次环境影响后评价。 | 根据调查: (1)运营单位采油二厂修编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将区块环境风险应急管理纳入到现有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范围内;制定了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落实了各项环境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采油二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巡检制度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定监测计划定期对项目区周边地下水、土壤等开展环境监测,对环境污染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2)运营单位于2020年进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严格落实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提出了施工期临时占地植被恢复措施,运营期加强对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保护,退役期生产设施拆除后生态恢复措施等。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第四条第十七项,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 |
| 采出液依托81号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废水处理达标后回注油藏;伴生气依托81****处理站进行处理;井下作业废水、井下作业废液:作业单位自带回收罐,废水回收后运至81号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油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采用密闭集输工艺,原油处理依托81#联合处理站原油处理系统进行处理;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液)依托81#联合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伴生气依托81****处理站处理;本项目运营期检修过程中产生的沾油废防渗材料及依托的81#联合处理站产生的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进行安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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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施工临时占地,应办理相关手续,施工结束后进行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在已开发的老油区内加密开发,用地为权属用地,已办理过成片征地手续。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清理平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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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