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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248144Q | 建设单位法人:张煜 |
| 黄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
| ****市**区**南路466号 |
| **油田**十二区2023年第一期产能建设项目(二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 |
| 经度:83.584444 纬度: 41.389444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15 |
| 新环审〔2023〕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7-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73500 |
| 461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248144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水清清环境****公司 |
| 916********187205N | 验收监测单位:**水清清环境****公司 |
| 916********187205N | 竣工时间:2025-03-20 |
| 2025-04-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10 |
| 2025-12-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project-16/3600.html |
| 改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阶段设计建设内容和规模:部署78口井,其中新钻井45口、老井侧钻井10口、老井利用23口。新增产能33×104t/a。本项目**TH122141、TH122144、TH121173、TH123149四个计量掺稀阀组站;对已建站场12-2站、12-3站、12-4站、12-6站、12-9站、12-12站、12-14站、12-16站、TH123133X阀组站等9个站场进行改扩建,各站分别扩建8井式生产阀组和8井式掺稀阀组等。**原油、掺稀、燃料气管线长度约163km,三管同沟敷设;对侧钻井管线做20#+HTPO改建约27km。**井场砂石道路18km。同时建设电力、给排水及消防、结构、通信、自控、机制、防腐、供热等配套工程。油气外输及处理均依托已有地面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二期实际建设内容:部署20口井,其中新钻井19口井、老井侧钻井1口,新增产能12.87×104t/a;**原油、掺稀、燃料气管线长度为31267m,三管同沟敷设;**井场砂石道路约10.2km;同时建设电力、给排水及消防、结构、通信、自控、机制、防腐、供热等配套工程,油气外输及处理均依托已有地面设施。 |
| 分期建设,分期投产,滚动开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常规钻井工艺+井口加热掺稀集输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常规钻井工艺+井口加热掺稀集输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施工期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防止扩大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严格控制井场、管线占地面积;对井场地表进行戈壁料压盖,防止由于地表扰动造成水土流失;管线、道路在选线设计、施工作业时,尽量避开植被生长茂密区域,对无法避让而占毁的植被,严格按照《**维吾尔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有关部门管理要求开展植被恢复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控制土地沙漠化的扩展,最大限度减少对荒漠植物和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破坏。按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等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因素主要为:施工占地及施工过程中对土壤、动植物、水土流失的影响。根据施工期资料及监理报告,本项目施工期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1)施工过程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控制了占地面积,施工作业区域严格控制在临时占地范围内;施工期施工作业面积均未超过环评及批复规定的面积,未随意扩大临时占地。合理安排了施工进度及施工时间,做到了工序紧凑、有序,以缩短工期,减少进入土壤和生态系统的污染物量,目前施工迹地已恢复,管沟已回填,施工结束后,对场地进行了清理、平整,以减少水土流失及利于植被的自然恢复。(2)根据现场勘查及施工期资料,本项目施******局办理了临时用地合同,并按照相关要求缴纳了补偿费,临时占地为牧草地、其他草地、灌木林地、盐碱地等。(3)按照职工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了健康安全环保培训,加强了员工环保意识,车辆按固定线路行驶,未随意开设便道,确保了施工人员和车辆在规定范围内作业,****油田内部已有道路,现场无开辟新路痕迹,未出现滥砍滥伐、捕猎野生动物的现象。(4)严格界定施工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管线作业带宽度控制在6m内,减少对地表的碾压。(5)管线已回填平整,临时占地植被自然恢复中。(6)管线敷设过程中,根据地形条件,按地形走向、起伏施工,减少了挖填作业量,井场地面采用机械碾压方式进行硬化,减少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敷设采取直原则,管线至站场线路最短。 已取得相关林地、草原补偿协议****油田分公司TH12492X井至TH12442井集输管道建设工程等3宗地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书及临时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等)。 本项目在正常运行期间,基本上不会对生态造成影响,地表土壤、植被也将不再受到扰动,目前,正在逐步的自然恢复过程中。运营期采取了以下生态保护措施:(1)在运行过程中加强管线的巡线和维护,减少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渗漏对土壤的影响。(2)禁止在管线沿线附近取土,避免造成管线破坏,采出液泄漏污染周围环境,管线上方设置管牌标志,以防附近施工活动对管线造成破坏。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及生态保护知识的宣传,禁止破坏植被、捕杀动物,禁止乱扔垃圾。油田进入生产期,人为影响程度趋于平稳,除未逃离的种类可继续生存外,部分对栖息地分割和人类活动影响相对不太敏感的种类(两栖类、爬行类、小型鸟类),又重新返回调查区影响较弱的地带生存。同时增加了一些适应人类影响的种类(如某些鼠类和鸟类)。(3)根据现场调查,采油二厂制定了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治理要求落实。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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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474 | 0.326 | 6.75 | 0 | 0 | 3.473 | 0.326 | / |
| 8.492 | 0.898 | 31.5 | 0 | 0 | 9.39 | 0.89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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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水污染防治措施 | 《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 | 运营****油田二号、四号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要求后回注;井下作业均带罐作业,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运至******公司进行处理。 | 运营****油田二号、四号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要求后回注 |
| 1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本项目所有的加热炉用气均采用净化后的反输干气作为燃料,属于清洁能源,加热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 | 验收监测期间,加热炉燃烧烟气监测结果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井场机泵、井场抽油机设备,井下作业的机泵以及交通车辆噪声等。 井场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采取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消音设施、给机泵等设备加润滑油和减振垫,对机械设备定期保养等措施降低运营期的噪声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场)界噪声监测范围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
| 1 | 强化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完善井(站)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大环境风险排查力度,加强对工程周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 采油二厂与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检测合同,定期对项目周边地下水、土壤开展监测。 |
| 1 | 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公司按新标准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 根据验收调查,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含油污泥、清管废渣和油泥(砂),均属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含油污泥为原油中夹带的油泥(砂),在联合站一部分沉降在原油罐底部,一部分随原油****油田二号、四号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截至验收调查期间,本项目未产生清管废渣;****已与******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本项目产生的含油污泥、油泥(砂)和清管废渣均交由******公司进行处置。 井下作业带罐操作,且在作业井场地面设置船型围堰(铺设防渗膜等),使落地油回收率达到100%。定期按照巡井制度对井场进行巡视,确保井场无遗留污油泥。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故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 |
| 1 |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施工期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防止扩大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严格控制井场、管线占地面积;对井场地表进行戈壁料压盖,防止由于地表扰动造成水土流失;管线、道路在选线设计、施工作业时,尽量避开植被生长茂密区域,对无法避让而占毁的植被,严格按照《**维吾尔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有关部门管理要求开展植被恢复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控制土地沙漠化的扩展,最大限度减少对荒漠植物和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破坏。按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等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 |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因素主要为:施工占地及施工过程中对土壤、动植物、水土流失的影响。根据施工期资料及监理报告,本项目施工期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1)施工过程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控制了占地面积,施工作业区域严格控制在临时占地范围内;施工期施工作业面积均未超过环评及批复规定的面积,未随意扩大临时占地。合理安排了施工进度及施工时间,做到了工序紧凑、有序,以缩短工期,减少进入土壤和生态系统的污染物量,目前施工迹地已恢复,管沟已回填,施工结束后,对场地进行了清理、平整,以减少水土流失及利于植被的自然恢复。(2)根据现场勘查及施工期资料,本项目施******局办理了临时用地合同,并按照相关要求缴纳了补偿费,临时占地为牧草地、其他草地、灌木林地、盐碱地等。(3)按照职工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了健康安全环保培训,加强了员工环保意识,车辆按固定线路行驶,未随意开设便道,确保了施工人员和车辆在规定范围内作业,****油田内部已有道路,现场无开辟新路痕迹,未出现滥砍滥伐、捕猎野生动物的现象。(4)严格界定施工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管线作业带宽度控制在6m内,减少对地表的碾压。(5)管线已回填平整,临时占地植被自然恢复中。(6)管线敷设过程中,根据地形条件,按地形走向、起伏施工,减少了挖填作业量,井场地面采用机械碾压方式进行硬化,减少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敷设采取直原则,管线至站场线路最短。 已取得相关林地、草原补偿协议****油田分公司TH12492X井至TH12442井集输管道建设工程等3宗地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书及临时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等)。 本项目在正常运行期间,基本上不会对生态造成影响,地表土壤、植被也将不再受到扰动,目前,正在逐步的自然恢复过程中。运营期采取了以下生态保护措施:(1)在运行过程中加强管线的巡线和维护,减少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渗漏对土壤的影响。(2)禁止在管线沿线附近取土,避免造成管线破坏,采出液泄漏污染周围环境,管线上方设置管牌标志,以防附近施工活动对管线造成破坏。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及生态保护知识的宣传,禁止破坏植被、捕杀动物,禁止乱扔垃圾。油田进入生产期,人为影响程度趋于平稳,除未逃离的种类可继续生存外,部分对栖息地分割和人类活动影响相对不太敏感的种类(两栖类、爬行类、小型鸟类),又重新返回调查区影响较弱的地带生存。同时增加了一些适应人类影响的种类(如某些鼠类和鸟类)。(3)根据现场调查,采油二厂制定了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治理要求落实。 |
|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制订、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 | 项目执行了井喷防范措施、站场事故的防范措施、管道综合风险防范措施等风险防范措施。 2024年12月,****采油二厂制定(修编)并颁布了《****采油二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12月6****保护局备案完成,备案编号:652923-2024-218-M;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要求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并进行演习。 |
| 施工期钻井废水连同钻井泥浆、钻井岩屑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用于生活区、井场及通井路降尘。运营期采出水随采****油田二号联合站和四号联合站处理,满足《碎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回注油层井****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运营****油田二号、四号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要求后回注;井下作业均带罐作业,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运至******公司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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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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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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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油气外输及处理均依托已有地面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取得相关林地、草原补偿协议****油田分公司TH12492X井至TH12442井集输管道建设工程等3宗地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书及临时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等)。油气外输及处理均依托已有地面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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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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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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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