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28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28日--1月30日(3个工作日)。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酒厂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2026-1-28 |
二、审批决定全文:
****酒厂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建审〔2026〕5 号
****酒厂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由****编制的《****酒厂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地点位于黑****经济开发区规划四路1号食品与中医药产业区,本次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扩建,面积为33000㎡,不新增占地。项目总投资1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万元。**1台2.2t/h生物质蒸汽锅炉为白酒生产供热,并安装配套设施(包括1台布袋除尘器和1根30m高烟囱)。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废水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和降尘等,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用于生产车间及锅炉房洒水降尘、灰渣拌湿,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设备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汽车尾气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加强往返于施工区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使用有害物质量少的优质燃料,以减少尾气排放污染大气;厂区道路定期清理清扫,洒水降尘,以避免扬尘。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锅炉烟气和无组织废气。本项目生产供热来源自1台2.2t/h的生物质蒸汽锅炉,燃料为致密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锅炉烟气经除尘效率为99.5%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烟囱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相关标准要求。项目燃料装卸、储存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燃料装卸、储存等均在全封闭燃料库和全封闭灰渣库内进行,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三)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运输车辆和各种机械噪声。应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禁止22:00-6:00时间段内运输和施工。施工期声环境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规定的标准。运营期噪声主要包括空气动力噪声和机械噪声。噪声源均位于厂房内,应采取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尽量布置远离厂界和噪声敏感点;生产设备选取新型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防止机械摩擦造成噪声污染;加强对各类噪声源的控制和管理,对高噪设备进行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处理,车间门窗封闭、墙面进行吸声处理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集中收集,****处理厂处理。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灰渣、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锅炉灰渣暂存于灰渣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生产厂家在更换时回收再生综合利用。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应单独收集,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贮存点,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涉及危险物质的固体废物的储存区、通道、道路应做好防渗处理,以免危险物质泄漏进入土壤污染地下水,从而污染周围水体和土壤环境。加强明火管理,严防火种进入,应在醒目位置设立“严禁烟火”、“禁火区”等警戒标语和标牌,在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地点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对危险物品的装卸、转移应由专业人员或经过严格培训的员工来操作,应专门制定专用的运输箱,所有涉及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必须经过专门的防渗漏、密封处理,严控涉及危险物质的各个回收、贮存、运输过程的安全。在装运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时,宜装阻火器以防雷电危害。严格执行以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按照规定编制****生态环境局备案。
(六)落实环评报告中的监测计划,及时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七)严禁企业出现上访事件。企业如果出现环境污染上访事件,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待整改完成经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生产。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要按规定程序,企业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政府进行规划或土地调整等情况时,****政府有关要求执行。
五、审批意见中其他未做明确规定的事项内容,应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此批复为环保专项意见,项目建设还应符合安监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间要服从**市**生态****执法队对其进行的日常监管。三、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3--****126
通讯地址:**市**镇**东街1号
邮 编:157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