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煤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吉林-长春-德惠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大唐**二热“退城进郊”2×660MW煤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5-05-14 13:55:00

****公司****公司:

你单位《关于的审批申请》和委托****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异地迁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园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2台1975吨/小时煤粉蒸汽锅炉,2×660兆瓦超超临界燃煤抽凝机组,年设计运行4854小时。配套建设铁路专用线、供热系统、点火系统、锅炉补给水系统、除灰渣系统、煤库、输煤系统、渣仓、灰库、事故灰渣库、石灰石粉仓、尿素制备间、柴油罐区、危险废物贮存库等辅助、储运、公用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设计年发电量504504万千瓦时,年供热量1516.95万吉焦。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省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清单要求,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鉴于**市新一轮供热专项规划和热电联产规划尚未发布实施,****委员会和****委员会出具说明文件,明确该项目已纳入且符合正在编制的**市供热专项规划、**市热电联产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我厅原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建设,在**市供热专项规划、**市热电联产规划及规划环评正式发布实施,且该项目符合**市供热专项规划、**市热电联产规划及规划环评的前提下,该项目方可投产运行。

(二)严格落实《热电联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热电联产机组应严格按照等容量、减煤量替代原则,在项目建成投产且稳定运行后同步拆除现有厂区1#-6#机组及燃煤锅炉。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大风天气施工,对土方开挖作业面进行洒水降尘。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硬质全围挡,修**喷淋装置和防渗的车辆轮胎冲洗池,建筑材料采用全封闭式车辆运输,原辅材料集中堆放并苫盖。对施工场地、施工道路进行硬化和洒水降尘,减轻扬尘污染。燃油锅炉须选择低硫份的轻质柴油,确保锅炉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油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经高度不低于8米高烟囱排放。混凝土原料存放、投料、搅拌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排放浓度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标准要求后,经仓顶距地面不低于14米高呼吸口排放。

运营期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须经有效除尘、脱硫、脱硝及协同去除重金属的措施处理,确保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电厂超低排放限值要求,汞及其化合物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限值要求,经一座210米高烟囱排放。启动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经1根高度45米高烟囱排放。炉渣、粉煤灰、石灰石粉在贮存、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置,确保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渣仓经2根18米,灰库经3根30米,石灰石粉仓经2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浓度和去除效率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要求,经食堂专用烟道排放。

强化无组织废气控制与治理。建设封闭式储煤库、输煤系统和事故灰渣库,转运站、碎煤机室、煤仓间转运站和煤仓间粉尘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置,经各自仓顶排气口排放。选用密闭性好的罐体,各类原辅料贮存、破碎、输送、投放、转运过程中采取有效扬尘抑制措施,同时加强厂区周围绿化,确保颗粒物厂界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氨厂界浓度和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原则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各类废水应优先考虑回用,提高水循环利用率。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和施工场地降尘,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制农肥。运营期脱硫****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达到《燃煤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L/T997-2020)要求后,全部回用于干灰渣加湿。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排水、凝结水精处理系统排水、实验室排水、空气预热器清洗排水、锅炉化学清洗废水、机组启动时的排水、锅炉烟气侧冲洗排水、含煤废水和初期雨水须经有效处理,水质满足相应回用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输煤系统冲洗、贮煤库喷淋系统等,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市****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米沙子河。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处理站、****处理站、柴油罐区、事故油池、尿素制备间、危险废物贮存库、灰库、渣仓、事故灰渣库等区域地(侧)面的分区防渗工作,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渗、防腐、防漏处理,强化对依托的事故灰库等区域现有分区防渗措施及管线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增补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厂界四周设置实体围墙,锅炉对空排汽口安装消声器,风机加装隔声罩,对铁路专用线噪声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场(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标准要求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中心线两侧30米处昼、夜间达到《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修改方案)中标准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和2类区标准要求。

(七)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石子煤须全部综合利用,综合利用能力不足时,粉煤灰须送至现有**山事故灰库暂存,炉渣、脱硫石膏和石子煤须送至**的封闭事故灰渣库暂存。****处理站及经常性废水池和非经常性废水池产生的污泥须送入锅炉焚烧处理。****处理站污泥鉴定前须按危险废物管理,废矿物油、废催化剂、废铅酸蓄电池、实验室废液、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包装物和吸附介质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要求。废弃除尘布袋、废反渗透膜、****组件厂家回收处理。建筑垃圾集中****人民政府****处理场处理,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八)制定并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及监测计划。制定并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及监测计划。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计划。按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和《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和核发技术规范》中要求设置污染源监测装置,合理布置大气、地下水、土壤、噪声、振动等环境监测点位,强化对各环境要素的跟踪监测和环保措施的及时增补。

(九)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设置三级应急防控体系,配备足够的环境应急物资,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油池和事故应急池,柴油罐区、酸碱液储罐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合理设置围堰(堤),****处理站、****处理站、柴油罐区、事故油池、尿素制备间、危险废物贮存库、灰库、渣仓、事故灰渣库等区域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及时增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提高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

(十)严格落实碳减排措施。按照国家发布的监测指南及技术规范制定碳排放监测计划,建立碳排放管理专项台账,定时记录原料投入、设备运行、燃料使用、能源使用、产品等信息,优化运行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十一)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生态环境部门确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并按要求及时变更排污许可证。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变动前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该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单位应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必要的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七、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你单位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后,排污行为发生变更前,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完成变更。

八、****环境局****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监督检查和环境管理工作。

九、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生态环境局****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

2025年5月1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