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健汇达(吉林)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及辅助设备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吉林-四平-双辽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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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健汇达(吉****公司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及辅助设备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5-05-27 14:10:00

中健汇达(吉****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请示》及委托****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项目,建设****经济开发区东部产业发展翼(辽东****工园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1条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设置破碎、烘干车间,粉碎、整形车间,VC混合、包覆造粒车间,预碳化车间,石墨化车间,高温碳化车间,成品加工车间,配套建设氮气站、各类库房、危险废物贮存点、事故应急池等辅助、储运、公用和环保工程。项目设计年产低端、中端、高端3种规格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共10万吨。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清单要求,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鉴于《****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正在审查阶段,****政府出具说明文件,该项目符合《****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规划环评要求,我厅原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建设工作,在《****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取得审查意见后,该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土石方开挖作业时对作业面进行洒水降尘,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全围挡,对施工场地和道路地面进行硬化和洒水降尘,采用全封闭车辆运输建筑材料,原辅材料集中堆放并遮盖,减轻扬尘污染。运行期针状焦、石油焦、沥青等原辅材料在破碎、烘干、粉碎、整形、混合、造粒等工序产生的工艺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和处理,确保工艺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破碎、烘干工序废气经1根高度不低于23米高排气筒排放,粉碎、整形工序废气经1根高度不低于23米高排气筒排放,VC混合、包覆造粒工序废气经3根高度不低于30米高排气筒排放。预碳化车间、石墨化车间、高温碳化车间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置,废气中颗粒物和沥青烟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和表4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并[a]芘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预碳化车间废气经1根高度不低于23米高排气筒排放,石墨化车间废气经2根高度不低于50米高排气筒排放,高温碳化车间废气经1根高度不低于23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须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排放浓度和去除效率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经专用烟道排放。

强化无组织废气控制与治理。各类车间、危险废物贮存点、污水处理站、原辅材料及产品存储库房应采用封闭式结构,各类物料在贮存、输送、投放、转运过程中须采取有效封闭措施,同时加强厂区周围绿化,确保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沥青烟、苯并[a]芘和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运行期脱硫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须经脱硫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脱硫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处理的餐饮废****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南排干,最终汇入小西河。

(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做好生产装置区、各类库房、危险废物贮存点、污水处理装置及事故应急池等区域地(侧)面的分区防渗处理,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渗、防腐、防漏处理,强化对分区防渗措施及管线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增补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场(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标准要求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4类区标准要求,周边村屯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69-2008)1类区标准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废吨包袋、废气治理废布袋、炭黑由厂家回收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工序作原料,废坩埚、废保温及电阻材料、脱硫渣外售综合利用,废水****填埋场填埋处理。废焦油、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和废油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七)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生产装置区、污水处理区、危险废物贮存点须合理设置围堰(堤),规范设置标识,厂区设置雨污切换设施及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运输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并配备消防器材。提高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对各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检查和维护及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及时增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

(八)制定并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及监测计划。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计划,合理布置大气、地下水、土壤、噪声环境监测点位,强化对各环境要素的跟踪监测和环保措施的及时增补。

(九)严格落实碳减排措施。采用节能工艺及设备,建立碳排放管理专项台账,定时记录原料投入、设备运行、能源使用、产品等信息,优化运行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变动前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该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单位应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必要的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七、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你单位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后,排污行为发生之日前,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

八、****环境局****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监督检查和环境管理工作。

九、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生态环境局、****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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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