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公示】关于平罗县翰林大街东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宁夏-石嘴山-平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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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1025/2026-0007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5年10月16日
标 题: 【批复公示】关于**县翰林大街东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审管批字〔2025〕248号 有效性: 有效

【批复公示】关于**县翰林大街东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5〕248号

****管理所:

你单位报来《关于批复**县翰林大街东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公发〔2025〕1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翰林大街东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快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提升,打造市民休憩场所,全面推进老旧街区改造,集中展现**历史文化交融的历史风貌,提高居民的城市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城市建成区的商业和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建设地点

**县**。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对县****东西街、**南北街、人民路、团结路、东苑街、阳光路等6条道路范围的老旧街区、3座小微游园景观绿化进行改造,并**电动****停车场。项目范围**东苑街,南靠唐徕渠,西达翰林大街,北临玉龚路。改造范围内**总面积约100公顷。

(一)城市公共空间(小微游园)功能提升

主要对翰林大街东片区3处小微游园(街心公园、人民路与翰林大街交叉口东北角、阳光路与翰林大街交叉口东南角)绿化景观进行升级改造,改造面积共计34722㎡(约合52亩)。改造内容主要包括花岗岩硬化铺装8580㎡,安装休憩座椅160个,安装成品垃圾桶65个,休闲亭廊7组,照明庭院灯120套,景观绿化19466㎡,景观小品21组。

(二)老旧街区改造

1.主要对**东西街、**南北街、人民路、团结路、东苑街、阳光路等6条道路及其支巷总长6.2km范围硬化铺装和设施进行改造。改造内容主要包括铺装仿古砖人行道面积50855㎡,更换道牙14350m,更换花岗岩树框1146套,提升改造公交站台设施14座,安装街巷名称标志101块,更换休憩座椅160个,更换垃圾桶162个,更换路灯217盏,更换路灯广告牌236块。

2.主要对**东西街、团结路等2条道路及其支巷的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改造。改造街道建筑物外立面13301㎡,其中:**东街外立面3108㎡,**西街外立面4680㎡,团结路外立面5513㎡。改造屋面2396㎡,道路两侧建筑夜景提升改造1项,更换外立面门窗18722㎡。

(三)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

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32座。

****停车场建设

****停车场1座,占地面积8966㎡。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5年11月-2026年10月。

六、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8900.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045.72万元,其它费用595.09万元,预备费259.22万元。

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县级配套资金。

七、项目招投标

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组织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安装、主材采购、工程监理等的招投标。

八、要求

1.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2.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

3.同步办理工程建设审批相关前期手续。

4.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投资估算审定表

****

2025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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