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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药品、医用耗材及试剂供应商公开遴选结果的公示
为保障我院临床用药及医用物资供应安全、稳定、高效,进一步规范采购管理,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购销环境,根据国家及自治区关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管理的相关规定,我院于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1月22日组织开展了2026年度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供应商公开遴选工作。 按照本次遴选工作经发布公告、企业申报、资质审核、综合评审等程序,并重点考量企业配送能力、服务质效、既往**信誉及区域服务便捷性等因素,通过卫生院集体会议研究,最终确定以下企业为我院2026年度**供应商,现予以公示。
一、遴选结果名单
(一)药品类(西药、中成药)供应商
1.****
2.******公司
3.****公司
4.****公司
5.百****公司
(二)中药饮片(含配方颗粒)供应商
1.******公司
2.****公司
(三)医用耗材及试剂供应商
1.******公司
2.******公司
3.******公司
4.********公司
5.**皖靖****公司
6.****萃欣康****公司
(以上名单排序,不分先后)
二、公示期限
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3日(共5个工作日)。
三、异议受理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须由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权代表人,以书面实名形式向我院提交异议材料。
受理要求如下:
1.提交方式:仅接受现场递交,恕不接收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
2.截止时间:2026年2月3日下午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3.材料内容:须包括异议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被异议企业名称;具体异议事项、理由及相关证据材料;异议人签名及日期。
4.匿名、冒名或材料不全的异议申请,我院将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6-****232
地址:********办公室)
1. 本次中选结果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协议一年一签,我院将对中选供应商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资格并启动补充遴选。
2. 选中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院采购管理规定,履行服务承诺,坚守廉洁自律底线,如有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行为,我院将立即终止**并追究相关责任。
3. 本次遴选结果仅适用于我院2026年度相关物资采购工作,最终**品类及价格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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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