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孙吴生态环境局关于黑河市中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孙吴县西兴乡西南风化花岗岩矿土料场开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黑河-孙吴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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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县西兴乡西南风化花岗岩矿土料场开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6-01-28 13:4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县西兴乡西南风化花岗岩矿土料场开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8日-2026年2月3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456-****432

通讯地址:****环境局

邮编:164299

公示内容:

一、项目名称:******县西兴乡西南风化花岗岩矿土料场开采加工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省**市**县西南5.4公里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环评机构:****

五、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省**市**县西南5.4公里。项目占地面积50722m2,项目建设性质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采石场,总占地面积为50674m2,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服务年限为5.4年,采用露天开采,自上而下水平台段开采,垂直走向推进。矿山可采**量为74.96万m3,剥采比为0.05:1,损失率为7%,开采标高为:311m-280m,最终边坡角为45°,最大开采深度为31m。**运输道路,采用汽车运输,**内运输道路设置在**西北侧开采平台308m处,长8m,宽6m;**外运输道路长570m,宽7m,为现有砂石道路,**外运输道路连接至现有201乡路。**1个排土场,位于采掘场西南侧,占地面积5000m2,堆高5m,最大储存能力为2.5万m3,暂存剥离的表土,排土场四周采用编织袋装土拦挡防护,表面铺设密目网。于采掘场境界汇水上方(总长890m)及排土场四周(总长200m),**梯形浆砌石结构截流沟,上口宽1.0m、下口宽0.5m、深度0.5m,边坡1:1。雨水经截排水沟沿地势汇入400m3防渗贮水池。本项目为露天开采建筑用花岗岩,项目建成后开采规模为14万立方米/年。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环保投资13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64%。

六、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配洒水车,全过程洒水降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排土场四周设置挡土编织袋(编织袋下方设置排水孔),土堆表面铺设密目网。施工及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不得超高超载,严密封盖运输,卸料时降低高度。车辆驶离施工区前人工清泥除尘。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土岩剥离粉尘、机械开采粉尘和集堆、铲装粉尘,通过洒水抑尘措施,粉尘排放量降低70%。**运输扬尘,运输车辆苫布苫盖并洒水抑尘,粉尘排放量降低70%。排土场粉尘,采用密目网苫盖并洒水降尘,综合降尘效率取96.4%。成品运输扬尘,运输过程中产品的装载高度应低于车箱上沿,不得超高超载,实施严密封盖运输并限速行驶。机械尾气,采取逸散、加强设备维护措施。施工期与运营期,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石油类,其水量不大,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集中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运营期: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是**内洒水降尘用水,优先采用**贮水池内汇水,不足部分由附近村屯使用水罐车拉运;降尘用水通过蒸发消耗。**雨水汇水,经采掘场及排土场截排水沟沿地势汇入400m3防渗贮水池内,暂存并用于生产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高噪声施工设备布置在厂区中间。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时段禁止施工。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选用低噪音、低振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排放高强度噪音的施工机械设备应设置消音装置。采取噪声治理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运营期:本项目采矿为露天开采,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针对车辆噪声,采取加强对车辆的维护管理、禁鸣喇叭、减速慢行等措施。采取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1类标准的要求。针对交通运输噪声,禁止使用超过噪声限值的运输车辆,汽车运输机械设备应安装消声器和禁用高音喇叭,同时加强维修和保养;在经过沿途村落时,低速行驶,禁止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车辆工作时间,不得在夜间、休息时间运输。避免交通噪声对周围产生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隔油池污泥。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集中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隔油沉淀池分离的污油作危险废物处置,由专用容器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在施工场地内暂存。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市政部门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采掘场剥离的地表腐殖土,暂存于排土场内,用于服务期满后生态恢复。贮水池产生污泥,沉淀污泥定期清掏,风干后用于**道路修筑。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区设置围挡、洒水降尘。**生态规划实施,通过种植樟子松、种草、种植爬山虎对**进行复垦,同时经过绿化建设,植被得到恢复,可弥补生物量的损失。严格控制施工与开采范围,施工过程中加强职工的行为管理,不得危及动物生命,建立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禁止烟火、捕猎野生动物、滥采天然植被。运营期:开采过程严格采取洒水抑尘等粉尘防治措施,石料外运过程通过道路洒水、控制车速、加盖苫布。严禁捕杀或破坏野生动植物,设置警示牌。项目应边开采边进行生态恢复。闭矿后,立即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原生物种,逐渐恢复原有生态系统的功能。绿化树种、草种采用原生种,避免破坏区域生态系统。上层覆土采用分层剥离,分层堆放。剥离的表土暂存于排土场,运营期边开采边恢复,排土场四周采用编织袋装土拦挡防护,表面铺设密目网,用后期于生态恢复。

(六)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期:设备放置时不应破坏原有地貌,施工结束后及时有效地对占地区域土地进行平整并压实;对损坏植被进行植被恢复;加强人员生态保护教育,树立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禁止狩猎;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及重型机械的活动范围,避免并行开辟新路,施工结束后对碾压所破坏的地表植被进行恢复;剥离的表土集中堆存在排土场内,禁止乱堆乱放,排土场四周设置挡土编织袋(编织袋下方设置排水孔),同时收缩填土坡脚。避免雨天和大风天施工。运营期:合理选择剥离作业时间和方式,避免雨天施工。对露天采坑边坡**台及时平整,边开采边加固护坡,防止大面积塌陷和重力侵蚀。设置截流沟,截排水沟截水沿地势汇入防渗贮水池内。排土场四周设置挡土编织袋(编织袋下方设置排水孔),在汇水下方设排水沟,同时收缩填土坡脚。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柴油罐车风险防范措施,规范人员操作,提升应急处理能力,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引发的柴油泄漏。严控明火、高温、雷电**电放电等点火源,避免引发火灾和爆炸。

(八)服务期满后生态恢复治理措施。本矿山生产期建设服务年限为5.4年,恢复治理期为企业闭坑后三年七个月,其中治理期七个月、管护期三年,时期内监护监测复垦情况。矿山服务期满后,对采掘场、排土场及附属道路等地表进行处理、植被恢复,经过对采掘场、排土场及附属道路进行清理,拆除附属设施,杜绝碎石在地表残存,充分利用收集的表土用于植被恢复覆土,恢复后的植被覆盖率不应低于当地同类土地植被覆盖率。采场边坡治理后应保持稳定,非干旱地区露天采场边坡应恢复植被,**进行景观和植被恢复。

七、拟批复意见:同意项目建设。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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