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请示》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有关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意见,根据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关于**县****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技术核查意见》(固管核查〔2025〕14号),同意你单位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体批复如下:
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为:****;法定代表人为:唐潮;核准住所为:**市**县**镇在竹街**明珠小区底商1-2层13门;经营设施地址为:**市**县赞字乡竞字村南侧570米处。
二、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
三、核准经营类别以及经营规模:
收集、贮存、利用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石油开采071-001-08、071-002-08;天然气开采072-001-08;精炼石油产品制造251-001-08、251-002-08、251-003-08、251-004-08、251-005-08、251-006-08、251-010-08、251-012-08;非特定行业900-199-08、900-200-08、900-201-08、900-203-08、900-204-08、900-210-08、900-213-08、900-214-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900-221-08、900-249-08,年经营规模70000吨。
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为2025年6月6日至2026年6月5日。
五、****环境局要加强对该单位的监督管理,当该单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时,要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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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