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梓恒一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年检测70万个液化石油气钢瓶及钢质焊接气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审批
安徽-宣城-广德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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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机构: ****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年检测70万个液化石油气钢瓶及钢质焊接气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6-01-20 发布日期: 2026-01-20
关键词: 排放,项目,钢瓶,**市,标准,检测,废气,气筒,石油气,建设,产生,液化,环境,颗粒物,处理,污染物,废水,气瓶,钢质,执行,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有效性: 有效
《****年检测70万个液化石油气钢瓶及钢质焊接气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0 08:14

《****年检测70万个液化石油气钢瓶及钢质焊接气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检测70万个液化石油气钢瓶及钢质焊接气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571

地址:****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年检测70万个液化石油气钢瓶及钢质焊接气瓶项目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省****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通过购置钢瓶残液回收装置、焚烧炉、抛丸除锈机、静电喷涂线、印字机以及各类检测等设备,形成年检测维修70万个液化石油气钢瓶、钢质焊接气瓶的检测维修能力。其中年报废钢瓶约50万个,通过钢瓶判废机压扁后直接外售,剩余20万个钢瓶进行通过抛丸、喷塑、印字、检测后由液化石油气站回收。本项目于2025年11月4日取得****委员会备案。

建设内容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方式,****园区雨水管网;项目办公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预处理、喷淋废水以及冷却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与试压废水、气密性检测废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尾水入无量溪河。

(2)废气

本项目钢瓶表面焚烧在1套密闭焚烧炉内进行,设备仅留工件进出口。钢瓶表面焚烧废气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水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本项目抛丸粉尘通过设备密闭收集后由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本项目喷塑房喷塑粉尘密闭收集后经1套滤筒+旋风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固化废气(包含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固化道密闭收集后通过间接冷却+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

印刷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

有组织

建设项目抛丸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喷塑产生的颗粒物、NMHC,焚烧工序产生的NMHC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标准。

焚烧炉、固化热风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同时需从严要求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文)中的标准值,两者取较严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6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丝印、固化工序产生的NMHC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工业》(DB 341/ 4812.4-2024)表1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

本项目产生的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标准需同时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表4中的标准值。

(3)噪声

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经过以上对固废综合利用以及处理处置措施后,固体废物实现**化、无害化,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得到有效利用及处理处置,对外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较小。

有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项目意见函、项目投资协议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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