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吉林省扶余市骏平中型灌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吉林-松原-扶余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省**市骏平中型灌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5-06-13 15:15:00

**省**市骏平中型灌区****指挥部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的审批请示》和委托****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及输水工程、渠道工程、排水工程、承泄区工程、渠系建筑物及信息化工程等。灌区工程包括骏北子灌片和骏南子灌片,设计灌溉总面积18.82万亩,其中水源及输水工程**1****泵站、**输水管线(渠道)11.7千米;渠道工程**14条渠道,总长度87.715千米,包括1条干渠、3条分干渠和10条支渠;排水工程改、扩建3条现有排水干沟,总长度32.343千米,**9条支沟,总长度55.134千米;**3处承泄区,总面积54.73公顷;**183座渠系建筑物,包括泵站2座、水闸22座、涵洞79座、农道桥65座、渡槽9座、跌水6座;修建道路14条,总长度87.715千米;****服务中心****管理站各1座。配套建设施工导流、施工场地、施工道路、取土场、弃渣场等辅助、公用、环保工程。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省“千亿斤粮食”建设规划》,符合**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缓解或控制。因此,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环境敏感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该项目评价范围内涉及******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松花江三岔**鲢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松花江**段花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松花江**段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松花江**段鳜银鲴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和其他3处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和水环境敏感,建设单位严禁在上述各类环境敏感区内设置任何形式的取、弃土(渣)场、施工营地、拌合站和建筑材料堆放场等,严禁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内进行施工活动及向生态保护红线内倾倒污染物,确保不对各类生态环境敏感区产生不利影响。在**松花江三岔**鲢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松花江**段花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松花江**段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松花江**段鳜银鲴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获得主管部门同意意见后,该项目方可投产运行。

(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加强陆生生态保护,优化、细化工程施工方案,减少草地、耕地和林地临时占用面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国黑土地保护法》《**省黑土地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占用黑土地应依法履行相关手续,按照规定标准对耕作层土壤进行剥离,并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国草原法》《**省草原条例》相关规定,占用草地应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施工结束后及时播撒草籽恢复草地原地貌。占用林地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对砍伐的树木进行等量生态补偿。各类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禁止在征地范围以外堆放建筑材料,施工期严禁破坏野生植物和捕猎野生动物。大型作业避开野生动物繁殖、孵化季节,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减轻对野生动物的惊扰。施工表层土和底层土分开堆放并加盖苫布,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弃土场和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平整和生态修复。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和农田占补工作。

加强水生生态保护,施工期减少水下施工时间和水域占用面积,严禁下河捕捞,靠近松花江施工应避开鱼类主要产卵季节和产卵高峰期。运营期在取水口安装拦鱼设施,防止鱼类进入输水管线,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并结合实际采取有效的鱼类增殖放流、布设人工鱼巢、保护对象救护等措施,对鱼类和水生生物开展生态监测,强化渔业**保护。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建筑材料堆存区须远离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和地表水体布置。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与混凝土拌合,不得外排,基坑排水经沉淀处理,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不得外排。不得在地表水附近冲洗、维修、保养施工机械及车辆。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厕所,及时清掏作农肥。运营期农田退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中一级标准要求排入承泄区,在承泄区内种植芦苇,确保农田退水达标排放,不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中心生活污水经管****处理厂处理,****管理站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厕所,及时清掏作农肥。施工期沉淀池底(侧)面和防渗厕所做好防渗处理,运营期选用低毒、低残留、易分解的农药,严格限制使用毒性较大的农药,合理设置灌溉和排水系统,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施工场地,远离周边村屯等声环境敏感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或声屏障,运输车辆行驶严格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经过村屯时严禁鸣笛并控制车速,减少夜间行车次数,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标准要求,周围村屯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运行期选择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确保泵站等站场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在声环境敏感目标处设置禁鸣标识。

(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产生扬尘的施工,合理设置施工围挡,密闭运输和集中堆存建筑材料,渣土运输车辆覆盖篷布,采取对作业面和施工道路洒水降尘、表土临时堆场密目网苫盖、设置洗车台对车辆冲洗等抑尘措施。施工机械和车辆使用高标号燃油并加强检修保养,确保排放烟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中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浓度和去除效率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经专用烟道排放。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做好土石方平衡,减少弃土(渣)量,弃土(渣)优先回填料场,剩余部分堆放至弃渣场。建筑垃圾和干化处理后的沉****政府****处理厂处理。隔油池废油、餐厨垃圾和废油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须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不得在施工场地内设置柴油储罐,强化工程设计,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加强演练。

(八)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建设单位应开展施工期环境工程管理,切实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和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变动前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该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环境局****分局负责该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环境管理工作。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生态环境局、****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

2025年6月1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