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威州镇雁门沟堤防建设工程

审批
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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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3221MB0W005873连富洪
罗雪**省****县
**省****县威州镇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县威州镇雁门沟堤防建设工程****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省****县
经度:103.62221,103.62249 纬度: 31.47985,31.47592****环境局
2024-04-23
阿汶环审批〔2024〕1号
1247.29
84****
****3221MB0W005873******公司
****0100MA6AE3L13E******公司
****0100MA6AE3L13E2025-01-22
2025-01-222025-01-28
2025-12-292026-01-26
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县威州镇雁门沟堤防建设工程。建设建设内容为河堤的**和修复加固,**堤防共三段,其中1YM段,总长314.62m,位于河道右岸,为防洪堤。2YM段,总长454m,位于河道右岸,为防洪堤。3YM段,总长232.13m,位于河道左岸,为防洪堤。加固堤防共三段,其中1YG段总长139.36m,位于河道右岸,为齿墙。2YG段总长275.76m,位于河道右岸,****村委会门口,为齿墙。3YM修复加固359.00m,位于河道左岸。不涉及河道疏浚、桥梁工程**县威州镇雁门沟堤防建设工程。建设建设内容为河堤的**和修复加固,**堤防共三段,其中1YM段,总长314.62m,位于河道右岸,为防洪堤。2YM段,总长454m,位于河道右岸,为防洪堤。3YM段,总长232.13m,位于河道左岸,为防洪堤。加固堤防共三段,其中1YG段总长139.36m,位于河道右岸,为齿墙。2YG段总长275.76m,位于河道右岸,****村委会门口,为齿墙。3YM修复加固359.00m,位于河道左岸。不涉及河道疏浚、桥梁工程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堤防建设堤防建设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生态保护措施 1、影响消减的管理措施建议 本工程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主要为生态环境的影响,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是避免、消减和补偿,重点在于工程施工阶段避免或减缓对生态的破坏和影响,以及施工结束后临时工程的生态恢复措施。针对施工期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为降低施工对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控制: (1)施工期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施工队伍的环保意识,做到文明施工;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做到永临结合:工程材料、机械等应定置堆放,运输车辆应按指定路线行驶;施工人员进场后,立即进行生态保护教育,严格施工纪律,不准踩踏、损毁征地范围之外的庄稼和草木,要求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自觉树立保护生态和保护植被的意识。在农田附近施工时,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临时占地要尽量缩小范围,尽量减少对作业区周围的土壤和林草地的破坏。施工区的临时堆料场、施工车辆等应集中安置,尽量避免压占农田,压毁农作物。对于临时工程用地,尽量利用荒地等生产力低下的土地。此外,工程对路基边坡采取植被恢复措施。 同时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应要求各施工单位在各自标段内工程达到环保“三同时”要求后,方可撤离现场。 (2)植被**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保护好施工场地周围植被。临时工程应进行整体部署,不得随意布设,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临时工程建筑,清理平整场地,进行绿化恢复。施工场地尽量以既有空闲地为主,在工程交验后予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拆除,并进行整治,植被恢复。 施工便道区:乔木采用适合当地生长的柏树,种植间距为3m,共计栽植乔木103株。灌木采用适宜当地生长的紫叶小檗,栽植间距为1.5m,共计栽植灌木138株。草种选择适宜当地生长的披碱草作为推荐草种,播撒面积合计为0.13hm2,播撒密度为60kg/hm2。 施工场地区:乔木采用适合当地生长的柏树,种植间距为3m,共计栽植乔木69株。灌木采用适宜当地生长的紫叶小檗,栽植间距为1.5m,共计栽植灌木94株。草种选择适宜当地生长的披碱草作为推荐草种,播撒面积合计为0.06hm2,播撒密度为60kg/hm2。 (3)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在工程周边耕地较密集路段施工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对区域常见野生动物的惊扰。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早晨、黄昏和晚上是野生动物活动、繁殖和觅食的高峰时段。施工期间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避免污水的直接排放,减少水体污染,最大限度保护动物生境。 ②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严禁施工人员和当地居民捕杀两栖和爬行动物。 (4)水生动物保护措施 本项目河道堤基大部分位于枯水期水位线之上,因此工段大部分都是干地作业。但是有少部分堤防和围堰施工时会涉及水体,局部会扰动河水使底泥浮起,造成局部河段悬浮物增加,河水混浊。但项目不对河道进行清淤,扰动的河水只是局部的,对水质和对水生生态造成的影响较小。 还需做到以下防治措施: ①对施工人员严格要求,禁止捕捞、伤害施工期与遇到的鱼类等野生动物; ②按照施工导流方案,在枯水期进行围堰施工,且围堰采用岸边式围堰,施工结束后,对围堰进行拆除; ③施工设备进场前做好检修,严防漏油事故的产生; ④水体周边禁止堆放材料、设置料场,严防因降雨冲刷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 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将使局部地带植被破坏。但对区域植物生态系统来讲,该项目占地面积相对较少,影响范围不大。对基础开挖土石方,及时回填,采取临时覆盖等措施。施工期建设完后,对临时占地采取植物措施复垦;避开雨季施工,减少水土流失,以最小的生态代价获得建设项目最大的经济效益。根据本项目建设情况,环评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①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2010)第18、19及27条的规定:企事业单位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对造成的水土流失负责治理;修建公路和水工工程,尽量减少破坏植被;废弃的砂、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堆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工程竣工后,开挖面和废弃的砂、石、土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必须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 ②运输工程中的散落物要及时处理,并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弃士及时清运,可有效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立即恢复植被,加大植树种草工作,实行绿色覆盖,减少硬覆盖。 ③施工场地内应设置专门的雨水导流渠,将雨水引导沉淀池沉淀后再排入河道中,防止因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此外,为了防治水土流失的同时美化环境,建议完工后在道路两侧适当栽种乔木。 ④对临时堆场应进行覆盖;临时堆场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复垦尽量恢复原有植被,采取绿化措施;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加强土石方及原辅材料运输过程管理,装车时加防尘布覆盖土石方,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撒漏。 3、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加强对施工机械油料的渗漏检测,一旦发现渗漏,立刻做出相应的处置措施,防止油品泄漏造成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 (2)及时清掏沉淀池,防止因沉淀渣堆积使沉淀池污水外溢,进而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施工地的沉淀池都必须经过防渗处置。 施工期生态恢复措施 施工结束后的生态恢复措施。在对生态环境的防护和恢复上,本工程拟采取以下多种措施: (1)为满足后期绿化要求,施工应加强对临时占地表土的保护,施工前应先将表层30cm厚种植熟土剥除,集中堆置,表面铺盖防护网或塑料薄膜等防风、防雨措施。 (2)施工结束后,对占地进行清理、平整,清除地表以下30cm左右,然后将表层熟土重新铺回临时占地表面,并进行地表植被的恢复工作,选用植被应采用人工播撒草种。 (3)植被选择方面,应选用适宜栽种地区气候和土壤的植被,且生长迅速,能在短期内覆盖地面。 (4)临时占地区使用完毕,施工单位须将地表建筑物及硬化地面全部拆除,废弃物及时运出堆放点。 一、施工废水保护措施 本项目砂石料的冲洗废水、混凝土拌和废水、基坑排水、机械冲洗废水、围堰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周边旱厕、居民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等,不外排,不会对区域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二、施工废气保护措施 施工废气主要来自施工阶段开挖、运输、土石方堆放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污染物等。 扬尘治理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依照城市扬尘防护规定进行施工,尽量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并且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施工原材料场地堆放整齐,容易产生粉尘的物料在临时存放时必须采取防风遮盖措施;堆放场地需设置围挡,截流沟等水土保持措施,并在堆体表面布设密目网; ②施工过程中严****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19〕23号)文件要求采取相应的扬尘防治措施: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设置高度不小于1.8m的封闭围挡,围挡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加强物料管理,建筑材料分区堆放;注重降尘作业,施工场地内定期清扫、洒水;裸露的场地和堆场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③进入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应低速、限速行驶,减少扬尘产生量并且优化施工车辆运行路线,尽量避开人群集聚区域,对于无法避开的人口聚集区域,则要求运输时间点避开出行高峰期;车辆出入口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防尘垫,同时设置喷淋、冲洗等设施对驶离车辆实施冲洗,保持外观清洁,严禁带泥上路、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以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④土石方工程防尘:在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中,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石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降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⑤建筑材料防尘: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石灰、砂石、涂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密闭存储,设置围挡同时采用防尘布覆盖。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及其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水压尘等防治措施,以防治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⑥运输道路防尘:进出工地的物料、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布遮盖严实。盖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 综上,施工单位还应采取严格的施工期降尘措施后,项目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可以达到《**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表1浓度排放限值要求。 运输过程废气的治理措施: 施工期间,燃油设备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均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THC等,其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特点是排放量小,加之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对其不加处理也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根据项目特点,本项目拟采取以下废气治理措施: ①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提高机械的正常使用率; ②采用清洁能源如电、天然气、0#柴油等,禁止使用燃煤; ③动力机械多选择使用电动工具,严格控制内燃机械的使用,场内施工内燃机械(如铲车、挖掘机等)安置有效的空气滤清装置,并定期清理; ④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施工阶段频繁使用机动车辆运输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及器材,只要加强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的保养,使用优质燃料,其废气产生量较小,其排放属于间断性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很小。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为防洪堤工程,施工单位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或工艺,对现场运输车辆出入进行管理,车辆进入现场禁止鸣笛;施工中禁止乱吹哨,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本项目各河堤周边均有住户分布,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了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①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故障而导致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②根据《建设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若因特殊需要连续施工的,施工单位应首先征得当地住建和城管等主管部门同意,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 ③施工工地内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和设备,采用建筑工地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对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应采取措施封闭,已尽可能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④施工期应协调好施工车辆通行的时间,尽量在白天运输。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运输车辆宜限速行驶,禁鸣高音喇叭。 ⑤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⑥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噪声污染,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综上所述,工程施工周期短,在做好施工期降噪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挖掘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项目土石方开挖量全部回填,无弃渣外运。禁止施工单位进行河道采砂。****回收部分,****收购站处理;****政府指定地点堆放处置。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袋装收集后,应全部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综上,施工期各类固废均可得到有效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如下: ①本项目综合治理河道 6 段总长 2.13km,运营期无废水产生,运营期本项目对水文情势无影响,且满足行洪要求,不会对中河水环境造成影响; ②对陆生生态的影响:项目施工区域为人类活动频繁区域,采取施工结束后将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等措施。对区域陆生生态造成影响较小;根据查阅项目施工设计资料及现场调查,环境保护措施已落实。 一、生态保护措施 1、影响消减的管理措施建议 本工程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主要为生态环境的影响,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是避免、消减和补偿,重点在于工程施工阶段避免或减缓对生态的破坏和影响,以及施工结束后临时工程的生态恢复措施。针对施工期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为降低施工对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控制: (1)施工期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施工队伍的环保意识,做到文明施工;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做到永临结合:工程材料、机械等应定置堆放,运输车辆应按指定路线行驶;施工人员进场后,立即进行生态保护教育,严格施工纪律,不准踩踏、损毁征地范围之外的庄稼和草木,要求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自觉树立保护生态和保护植被的意识。在农田附近施工时,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临时占地要尽量缩小范围,尽量减少对作业区周围的土壤和林草地的破坏。施工区的临时堆料场、施工车辆等应集中安置,尽量避免压占农田,压毁农作物。对于临时工程用地,尽量利用荒地等生产力低下的土地。此外,工程对路基边坡采取植被恢复措施。 同时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应要求各施工单位在各自标段内工程达到环保“三同时”要求后,方可撤离现场。 (2)植被**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保护好施工场地周围植被。临时工程应进行整体部署,不得随意布设,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临时工程建筑,清理平整场地,进行绿化恢复。施工场地尽量以既有空闲地为主,在工程交验后予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拆除,并进行整治,植被恢复。 施工便道区:乔木采用适合当地生长的柏树,种植间距为3m,共计栽植乔木103株。灌木采用适宜当地生长的紫叶小檗,栽植间距为1.5m,共计栽植灌木138株。草种选择适宜当地生长的披碱草作为推荐草种,播撒面积合计为0.13hm2,播撒密度为60kg/hm2。 施工场地区:乔木采用适合当地生长的柏树,种植间距为3m,共计栽植乔木69株。灌木采用适宜当地生长的紫叶小檗,栽植间距为1.5m,共计栽植灌木94株。草种选择适宜当地生长的披碱草作为推荐草种,播撒面积合计为0.06hm2,播撒密度为60kg/hm2。 (3)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在工程周边耕地较密集路段施工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对区域常见野生动物的惊扰。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早晨、黄昏和晚上是野生动物活动、繁殖和觅食的高峰时段。施工期间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避免污水的直接排放,减少水体污染,最大限度保护动物生境。 ②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严禁施工人员和当地居民捕杀两栖和爬行动物。 (4)水生动物保护措施 本项目河道堤基大部分位于枯水期水位线之上,因此工段大部分都是干地作业。但是有少部分堤防和围堰施工时会涉及水体,局部会扰动河水使底泥浮起,造成局部河段悬浮物增加,河水混浊。但项目不对河道进行清淤,扰动的河水只是局部的,对水质和对水生生态造成的影响较小。 还需做到以下防治措施: ①对施工人员严格要求,禁止捕捞、伤害施工期与遇到的鱼类等野生动物; ②按照施工导流方案,在枯水期进行围堰施工,且围堰采用岸边式围堰,施工结束后,对围堰进行拆除; ③施工设备进场前做好检修,严防漏油事故的产生; ④水体周边禁止堆放材料、设置料场,严防因降雨冲刷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 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将使局部地带植被破坏。但对区域植物生态系统来讲,该项目占地面积相对较少,影响范围不大。对基础开挖土石方,及时回填,采取临时覆盖等措施。施工期建设完后,对临时占地采取植物措施复垦;避开雨季施工,减少水土流失,以最小的生态代价获得建设项目最大的经济效益。根据本项目建设情况,环评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①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2010)第18、19及27条的规定:企事业单位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对造成的水土流失负责治理;修建公路和水工工程,尽量减少破坏植被;废弃的砂、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堆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工程竣工后,开挖面和废弃的砂、石、土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必须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 ②运输工程中的散落物要及时处理,并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弃士及时清运,可有效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立即恢复植被,加大植树种草工作,实行绿色覆盖,减少硬覆盖。 ③施工场地内应设置专门的雨水导流渠,将雨水引导沉淀池沉淀后再排入河道中,防止因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此外,为了防治水土流失的同时美化环境,建议完工后在道路两侧适当栽种乔木。 ④对临时堆场应进行覆盖;临时堆场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复垦尽量恢复原有植被,采取绿化措施;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加强土石方及原辅材料运输过程管理,装车时加防尘布覆盖土石方,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撒漏。 3、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加强对施工机械油料的渗漏检测,一旦发现渗漏,立刻做出相应的处置措施,防止油品泄漏造成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 (2)及时清掏沉淀池,防止因沉淀渣堆积使沉淀池污水外溢,进而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施工地的沉淀池都必须经过防渗处置。 施工期生态恢复措施 施工结束后的生态恢复措施。在对生态环境的防护和恢复上,本工程拟采取以下多种措施: (1)为满足后期绿化要求,施工应加强对临时占地表土的保护,施工前应先将表层30cm厚种植熟土剥除,集中堆置,表面铺盖防护网或塑料薄膜等防风、防雨措施。 (2)施工结束后,对占地进行清理、平整,清除地表以下30cm左右,然后将表层熟土重新铺回临时占地表面,并进行地表植被的恢复工作,选用植被应采用人工播撒草种。 (3)植被选择方面,应选用适宜栽种地区气候和土壤的植被,且生长迅速,能在短期内覆盖地面。 (4)临时占地区使用完毕,施工单位须将地表建筑物及硬化地面全部拆除,废弃物及时运出堆放点。 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已落实,落实情况如下: 一、施工废水保护措施 本项目砂石料的冲洗废水、混凝土拌和废水、基坑排水、机械冲洗废水、围堰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周边旱厕、居民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等,不外排,不会对区域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二、施工废气保护措施 施工废气主要来自施工阶段开挖、运输、土石方堆放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污染物等。 扬尘治理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依照城市扬尘防护规定进行施工,尽量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并且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施工原材料场地堆放整齐,容易产生粉尘的物料在临时存放时必须采取防风遮盖措施;堆放场地需设置围挡,截流沟等水土保持措施,并在堆体表面布设密目网; ②施工过程中严****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19〕23号)文件要求采取相应的扬尘防治措施: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设置高度不小于1.8m的封闭围挡,围挡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加强物料管理,建筑材料分区堆放;注重降尘作业,施工场地内定期清扫、洒水;裸露的场地和堆场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③进入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应低速、限速行驶,减少扬尘产生量并且优化施工车辆运行路线,尽量避开人群集聚区域,对于无法避开的人口聚集区域,则要求运输时间点避开出行高峰期;车辆出入口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防尘垫,同时设置喷淋、冲洗等设施对驶离车辆实施冲洗,保持外观清洁,严禁带泥上路、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以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④土石方工程防尘:在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中,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石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降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⑤建筑材料防尘: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石灰、砂石、涂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密闭存储,设置围挡同时采用防尘布覆盖。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及其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水压尘等防治措施,以防治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⑥运输道路防尘:进出工地的物料、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布遮盖严实。盖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 综上,施工单位还应采取严格的施工期降尘措施后,项目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可以达到《**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表1浓度排放限值要求。 运输过程废气的治理措施: 施工期间,燃油设备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均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THC等,其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特点是排放量小,加之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对其不加处理也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根据项目特点,本项目拟采取以下废气治理措施: ①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提高机械的正常使用率; ②采用清洁能源如电、天然气、0#柴油等,禁止使用燃煤; ③动力机械多选择使用电动工具,严格控制内燃机械的使用,场内施工内燃机械(如铲车、挖掘机等)安置有效的空气滤清装置,并定期清理; ④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施工阶段频繁使用机动车辆运输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及器材,只要加强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的保养,使用优质燃料,其废气产生量较小,其排放属于间断性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很小。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为防洪堤工程,施工单位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或工艺,对现场运输车辆出入进行管理,车辆进入现场禁止鸣笛;施工中禁止乱吹哨,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本项目各河堤周边均有住户分布,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了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①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故障而导致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②根据《建设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若因特殊需要连续施工的,施工单位应首先征得当地住建和城管等主管部门同意,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 ③施工工地内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和设备,采用建筑工地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对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应采取措施封闭,已尽可能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④施工期应协调好施工车辆通行的时间,尽量在白天运输。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运输车辆宜限速行驶,禁鸣高音喇叭。 ⑤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⑥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噪声污染,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综上所述,工程施工周期短,在做好施工期降噪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挖掘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项目土石方开挖量全部回填,无弃渣外运。禁止施工单位进行河道采砂。****回收部分,****收购站处理;****政府指定地点堆放处置。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袋装收集后,应全部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综上,施工期各类固废均可得到有效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已落实,落实情况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如下: ①本项目综合治理河道 6 段总长 2.13km,运营期无废水产生,运营期本项目对水文情势无影响,且满足行洪要求,不会对中河水环境造成影响; ②对陆生生态的影响:项目施工区域为人类活动频繁区域,采取施工结束后将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等措施。对区域陆生生态造成影响较小;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加强日常环境管理。落实建设单位内部环境管理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将环保措施纳入施工承包合同之中,推进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有效落实。 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优化施工工期,方式,尽量减少施工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及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减免施工时对水生、陆生生态的不利环境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清理,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 落实施工弃渣处置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置工作;建筑废料尽量回收利用;合理调配利用工程土石方,开挖土石方用于堤身填筑及堤脚回填;剩余弃渣规范堆存,综合利用;临时堆放地应采取防尘、防雨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及水土流失。 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控制措施。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结合周围敏感点分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午间、夜间施工,优化施工场地布设、施工方式,减缓施工扬尘、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避免施工扰民。 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项目的特征特点,制定合理可行的风险防范预案,落实定期水质监测要求和应急处理措施,确保风险事故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 其他注意事项按本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专家意见具体落实。本项目已加强了日常环境管理。落实了建设单位内部环境管理机构,明确了人员职责;将环保措施纳入施工承包合同之中,推进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有效落实。 落实了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优化了施工工期,方式,尽量减少了施工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及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减免施工时对水生、陆生生态的不利环境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清理,做好了施工迹地生态恢复。 落实了施工弃渣处置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做好了各类固废的处置工作;建筑废料已尽量回收利用;合理调配利用工程土石方,开挖土石方用于堤身填筑及堤脚回填;剩余弃渣规范堆存,综合利用;临时堆放地应采取防尘、防雨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及水土流失。 落实了施工期各项污染控制措施。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强化了施工期环境管理,结合周围敏感点分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午间、夜间施工,优化了施工场地布设、施工方式,减缓施工扬尘、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避免施工扰民。 落实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项目的特征特点,制定了合理可行的风险防范预案,落实了定期水质监测要求和应急处理措施,确保风险事故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 其他注意事项已按本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专家意见具体落实。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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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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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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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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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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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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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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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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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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