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真彩视界广告有限公司年产喷绘、写真、雕刻21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审批
天津-天津-北辰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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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关于对****年产喷绘、写真、雕刻21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28 14:4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4777

联系电话:022-****4753

通讯地址:**区**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产喷绘、写真、雕刻21万平方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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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埠镇高新大道景观东路1号-1

中环博润(天****公司

企业拟投资50万元租赁位于**市**区**埠镇高新大道景观东路1号-1的厂房,购置喷绘机、覆膜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的环保设备,且购买油墨、写真布、喷绘布等原辅料,建设****年产喷绘、写真、雕刻21万平方米项目,年生产喷绘、写真、雕刻21万平方米。

(1)废气:项目写真、喷绘、UV喷绘、激光雕刻、擦拭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异味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

机械雕刻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刀口处自带移动集气口收集,分别引入各自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项目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由厂区总排口排放。根据报告表结论,废水总排放口处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最终经****科技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室内生产设备及室外风机,室外风机设置隔声房。经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南、北两侧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限值要求(东、西侧厂界共用,夜间不生产)。

(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墨水、废墨盒、废无纺布、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合格品、边角料、废隔离纸、废收集屑、废布袋、除尘灰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灰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物资部门回收;生活垃圾定期由城管委清运。

在落实了固体废物的收集、厂内暂存及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构成显著影响,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3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