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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232499U | 建设单位法人:莫●宁可夫 |
| 张劭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市**县三号乡蔡家营村 |
| ****蔡家营锌矿150万吨/年采矿扩建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36-有色金属矿采选(含单独尾矿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912-B0912-铅锌矿采选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三号乡蔡家营村 |
| 经度:115.26713 纬度: 41.43076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5-06 |
| 冀环环评〔2019〕24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5-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1273.61 |
| 161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232499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1********232499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07K22C96 | 竣工时间:2025-05-12 |
| 2025-05-13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7-18 |
| 2025-12-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292TXtD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扩建完成后全厂采矿生产能力为150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完成后全厂采矿生产能力为150万吨/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矿山开采采用分段空场嗣后充填采矿法、浅孔留矿嗣后充填采矿法。 | 实际建设情况:矿山开采采用分段空场嗣后充填采矿法、浅孔留矿嗣后充填采矿法。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环评设计阶段要求改变原露天堆存方式,**原矿储库,矿石装卸在原矿储库内进行,并设置喷淋洒水设施,同时,矿石装卸时尽量降低装卸落差;2、水泥搅拌机产生废气,搅拌机采取密闭措施,搅拌机入料口等产尘点采取泼洒抑尘措施,搅拌机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仓进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采取“多措并举”工程(“减少地表堆存量+防风抑尘网+遮盖+喷水头+雾炮+监控+抑尘剂”),完成原矿堆场改造;2、搅拌机废气进入水泥筒仓,与水泥仓进料废气一起经水泥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 |
| 实际建设过程**矿平台全封闭改造工程风险程度较高,场地内土质不均匀、地基承载力较差,不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5.2.1条的要求,不适宜建设大型建筑物、构筑物,因此防护棚工程建设不可行;2、搅拌机采取密闭措施,搅拌机落料点采取全封闭处理,搅拌机内含水量高,水泥落下后与尾砂及水混合,落料点粉尘产生量很少,该部分废气进入水泥筒仓,与水泥仓进料废气一起经水泥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扩建后**总面积为3.7283km2;2、环评阶段**2条斜坡道(XPD3、XPD4)作为南采区主斜坡道,与原有斜坡道(XPD1、XPD2)共用2个硐口(DK2为进口,DK1为出口);环评阶段北回风竖井SJ3选址位于**北端,**北回风井工业场地内;环评阶段设计在采区2中部新掘竖井(SJ4),为进风井;3、环评阶段要求拆除矿山现有燃煤锅炉及承包商小锅炉,使用电锅炉进行供热;4、扩建后矿山采用对角双翼通风方式,进风竖井(SJ2)作为矿山的主要进风井,1#斜坡道(XPD1)和2#斜坡道(XPD2)辅助进风;北回风竖井(SJ3)和南回风竖井(SJ5)作为回风井。矿山主要通风线路:新鲜风流由进风竖井(SJ2)进入井下,经中段(分段)巷道——联络道——天井进入采场作业面,污风由采场回风天井——上中段巷道——中段(分段)通风天井,最终由北回风竖井(SJ3)和南回风竖井(SJ5)排出地表。分别在2个回风井井口安装主扇风机,同时具备反风功能,电机一用一备。将现有竖井(SJ1)井口的2台风机移至北回风竖井(SJ3)井口。 | 实际建设情况:1、扩建后**总面积为3.1345km2;2、实际建设过程中增加XPD3硐口;实际建设过程中北回风竖井SJ3建设地点位于现有北回风井工业场地,不再设北回风井工业场地;实际建设过程中SJ4未建设,在采区2中部不同中段新掘三个倒段进风井(倒段进风井SJ5、倒段进风井SJ6、倒段进风井SJ7);3、实际建设过程中企业已拆除原有燃煤锅炉及承包商小锅炉。单独立项**1台40t/h燃煤锅炉;4、矿山采用对角双翼通风方式,进风竖井(SJ2)作为矿山的主要进风井,1#斜坡道(XPD1)和2#斜坡道(XPD2)、3#斜坡道(XPD3)辅助进风;北回风竖井(SJ3)和南回风竖井(SJ4)作为回风井。矿山主要通风线路:新鲜风流由进风竖井(SJ2)进入井下,经中段(分段)巷道——联络道——天井进入采场作业面,污风由采场回风天井——上中段巷道——中段(分段)通风天井,最终由北回风竖井(SJ3)和南回风竖井(SJ4)排出地表。分别在2个回风井井口安装主扇风机,同时具备反风功能,电机一用一备。增加3#斜坡道(XPD3)辅助进风,原设计SJ4进风调整为倒段进风。 |
| 1、现阶段采矿证**范围进行调整,**缩减范围内不涉及矿产**及开采系统;2、部分开拓系统调整;3、单独立项**1台40t/h燃煤锅炉;4、由于部分开拓系统调整,井下通风较环评阶段进行微调,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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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09 | 1.298 | 1.298 | 52.624 | 0 | 40.764 | -51.32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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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水质标准 | 与环评阶段一致,矿****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 进行监测 |
| 1 | 布袋除尘器1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 | 布袋除尘器 | 进行监测 | |
| 2 | 湿式凿岩、水袋封堵爆破 |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及修改单表6企业边界颗粒物浓度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湿式凿岩、水袋封堵爆破 | 进行监测 | |
| 3 | 原矿堆场抑尘措施 |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及修改单表6企业边界颗粒物浓度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采取“多措并举”工程(“减少地表堆存量+防风抑尘网+遮盖+喷水头+雾炮+监控+抑尘剂”) | 进行监测 | |
| 4 | 布袋除尘器2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 | 布袋除尘器 | 进行监测 |
| 1 | 基础减震、隔声、消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基础减震、隔声、消声 | 进行监测 |
| 1 | (1)工业场地防渗措施 现有工程尾矿库、选矿厂应按照各自项目环评要求采取防渗措施措施。本次工业场地防渗措施为:矿石仓库和**充填制备站设为一般防渗,空压机房和风机房设为简单防渗,防止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2)地下水污染截获防控措施 为预防现有尾矿渗漏对地下水的影响,建设单位按照尾矿库建设项目环评要求予以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渗及污染截获防控措施。 (3)充填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充填站尾矿深锥浓密机浓缩溢流水收集在一座100m3方形防水混凝土蓄水池内(10.0×10.0×2.0m,分两格),蓄水池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 | 项目采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阶段一致。 |
| 1 | 废石全部直接用于充填井下采空区,不升井;采矿工程沉泥送至充填站,用于井下充填;充填站水泥仓除尘灰除尘灰和搅拌机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全部回用于充填站;废机油和废电池属于危废,均储存于选矿工业场地现有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废石全部直接用于充填井下采空区,不升井;采矿工程沉泥送至充填站,用于井下充填;充填站水泥仓除尘灰除尘灰和搅拌机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全部回用于充填站;废机油和废电池属于危废,均储存于选矿工业场地现有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1 | 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矿山施工、开采、闭矿中应全面落实各项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矿山施工、开采、闭矿中应全面落实各项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同步设截排水沟、撒播草籽临时绿化,道路两侧及场地周围栽植乔木或灌木等措施,减少项目施工及运行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破坏。矿山服务期满后进行闭矿生态恢复,及时覆土绿化,将**被破坏区域恢复为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落实《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 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矿山施工、开采、闭矿中应全面落实各项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矿山施工、开采、闭矿中应全面落实各项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同步设截排水沟、撒播草籽临时绿化,道路两侧及场地周围栽植乔木或灌木等措施,减少项目施工及运行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破坏。矿山服务期满后进行闭矿生态恢复,及时覆土绿化,将**被破坏区域恢复为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落实《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
| 1 | (1)炸药运输风险防范措施 ①炸药装卸运输人员,应按炸药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②装运炸药,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③运输中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④运输炸药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2)炸药使用风险防范措施 ①炸药的使用、储存及运输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 ②爆破安全施工人员,必须具备高度责任感,遵章守纪,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熟悉爆破程序及技术要求,有较全面的爆破安全生产管理、操作素质。 ③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爆破工严格执行戴安全帽、穿胶鞋,严禁穿拖鞋、不带安全帽上岗。 ④建立爆破器材的贮存、收发与库房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⑤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有碍安全的活动。严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进入库区的人员应关闭手机和呼机,并禁止携带火具。 | (1)炸药运输风险防范措施 ①炸药装卸运输人员,应按炸药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②装运炸药,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③运输中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④运输炸药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2)炸药使用风险防范措施 ①炸药的使用、储存及运输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 ②爆破安全施工人员,必须具备高度责任感,遵章守纪,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熟悉爆破程序及技术要求,有较全面的爆破安全生产管理、操作素质。 ③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爆破工严格执行戴安全帽、穿胶鞋,严禁穿拖鞋、不带安全帽上岗。 ④建立爆破器材的贮存、收发与库房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⑤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有碍安全的活动。严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进入库区的人员应关闭手机和呼机,并禁止携带火具。 |
| 依托工程包含炸药库、现有一座35KV变电站、600立方米高位水池两座,加油站、****处理站、危废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工程包含炸药库、现有一座35KV变电站、600立方米高位水池两座,加油站、****处理站、危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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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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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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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环境风险问题整改措施,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HJ651-2013)做好生态修复工作。扩建项目要按照《有色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20-2018)开展建设,在矿产**开发全过程中,实施科学有序开采,对**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并将以上两项工作纳入建设期竣工环保验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1#、2#尾矿库闭库,并进行生态恢复;2、已拆除原有项目燃煤锅炉及承包商小锅炉。单独立项建设1台40t/h燃煤锅炉,该部分内容已履行单独环保手续,现状供热由一台40t/h燃煤锅炉;3、重新选址建设饮用水井;4、对原废石场进行生态恢复、种草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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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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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存在分散式饮用水源,取水方式一般为混合开采,分散饮用水开采层位为第四系孔隙含水层与裂隙含水层。但蔡家营村饮用水井距离3号尾矿库和尚未动工的4号尾矿库距离较近,如发生风险事故可能受污染影响。你****村委会签署的《蔡家营村自来水供水协议》,从新选址打井,确保村民用水不受**开采影响,满足公众合理的公益诉求,保证公众知情权,杜绝社会风险,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建设期竣工环保验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重新选址建设饮用水井。水井位于承包商生活区内,位于3号尾矿库上游600m左右,距**的4号尾矿库上游约130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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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