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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27MA2H3FHP67 | 建设单位法人:何晓林 |
| 何晓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瑶山乡琅洞村148号 |
| **县****年产30万只工艺品船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1-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439-C2439-其他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瑶山乡琅洞村148号 |
| 经度:119.080489 纬度: 29.93788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14 |
| 杭环淳函〔2024〕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27MA2H3FHP67001W |
| 2025-10-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30 |
| 4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27MA2H3FHP6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0127MA2H3FHP67 |
| **** | 验收监测单位:中昱(**)****公司 |
| ****0500MA2B3KG974 | 竣工时间:2025-05-09 |
| 2025-10-2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30 |
| 2025-12-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94508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选址于**省**市**县瑶山乡琅洞村148号,利用**县****经济**社闲置生产厂房1500平方米进行生产,总投资218万元,新购置圆锯机(普通)、带锯机、刨板机、激光雕刻机、除尘设备等国产设备待项目实施后可实现年产30万只工艺品船的建设规模,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利税120万元;项目已于2022年9月15日在****商务局备案,项目代码为****。 | 实际建设情况:基本相符。 该项目已租赁**省**市**县瑶山乡琅洞村148号,利用**县****经济**社闲置生产厂房1500平方米进行生产。项目已投资230万元,已新购置圆锯机(普通)、带锯机、刨板机、激光雕刻机、除尘设备等国产设备,项目目前已形成年产30万只工艺品船的生产能力。 项目实际总投资23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45万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具体生产工艺流程见下: 1)开料:本项目开料主要使用圆锯机等对木头进行开料,该工序有边角料和粉尘产生; 2)木料加工(打孔、雕刻等):对木材进行打孔、雕刻等加工,生产过程会产生边角料和少量木材粉尘; 3)竹条加工:本项目工件主要采用线条机等对竹条进行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废 竹条: 5)打磨:对木工件上的毛刺等使用磨光机进行干式打磨,使其表面光洁,便于上漆,此过程会产生粉尘、固废和噪声; 6)喷漆、晾干:工件需要进行表面喷漆。本项目喷漆分两道,先进行一道底漆喷涂,自行晾干后再进行一道面漆喷涂后再自行晾干(喷底漆和喷面漆时间均为1小时,晾干时间一道约2小时左右,在喷漆房内进行)。本项目使用水性漆进行喷涂,需进行调配,调漆在喷漆房进行。喷漆采用空气辅助无气喷涂工艺,漆料附着率在65%左右,其余35%漆料成为漆雾扩散到空气中。由于本项目属于其他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故本环评要求企业在喷漆区域设置了1间喷漆房(5m*10m*3.8m)和一间晾干房(10m*10m*3.8m),中间相连,喷漆房内拟配置2把喷枪(可移动),喷漆在喷漆房内进行,喷漆结束时将木材移至晾干房晾干,减少喷漆废气无组织排放。本环评要求企业操作工将工件移至喷漆房内后,采用从横向的喷涂方式,减少喷漆废气由喷漆房上方扩散。在上述各涂装工序中,底漆和面漆的喷涂、晾干过程中,漆料中的有机溶剂全部挥发形成废气。该过程会产生非甲烷总烃和漆雾。(补漆:检验成品,对未上完整漆的成品在喷漆房进行补漆) 7)布匹裁剪:本项目用剪刀将布匹进行裁剪,制作工艺品配件,过程产生废布 8)组装:将自加工零件和外购零件等进行组装,过程产生胶黏废气; 9)成品入库待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具体生产工艺流程见下: 1)开料:本项目开料主要使用圆锯机等对木头进行开料,该工序有边角料和粉尘产生; 2)木料加工(打孔、雕刻等):对木材进行打孔、雕刻等加工,生产过程会产生边角料和少量木材粉尘; 3)竹条加工:本项目工件主要采用线条机等对竹条进行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废竹条; 4)打磨:对木工件上的毛刺等使用磨光机进行干式打磨,使其表面光洁,便于上漆,此过程会产生粉尘、固废和噪声; 5)喷漆、晾干:工件需要进行表面喷漆。目前大件用喷枪喷漆,小件用手刷漆,均在喷漆房内进行。本项目喷漆分两道,先进行一道底漆喷涂,自行晾干后再进行一道面漆喷涂后再自行晾干。(喷底和喷面漆时间均为1小时,晾干时间一道约2小时左右,在喷漆房内进行)。 本项目使用水性漆进行喷涂,需进行调配,调漆在喷漆房进行。喷漆采用空气辅助无气喷涂工艺,料附着率在65%左右,其余35%漆料成为漆雾扩散到空气中。由于本项目属于其他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故根据环评要求,目前已在喷漆区域设置了1间喷漆房(5m*10m*3.8m)和一间晾干房(10m*10m*3.8m),中间相连,喷漆房内拟配置2把喷枪(可移动),喷漆在喷漆房内进行,喷漆结束时将木材移至晾干房晾干,减少喷漆废气无组织排放。 为减少喷漆废气的产生,操作工在操作时将工件移至喷漆房内后,采用从横向的喷涂方式,减少喷漆废气由喷漆房上方扩散。在上述各涂装工序中,底漆和面漆的喷涂、晾干过程中,漆料中的有机溶剂全部挥发形成废气。该过程会产生非甲烷总烃和漆雾。(补漆:检验成品,对未上完整漆的成品在喷漆房进行补漆) 6)布匹裁剪:本项目用剪刀将布匹进行裁剪,制作工艺品配件,过程产生废布料; 7)组装:将自加工零件和外购零件等进行组装,组装时会用到白乳胶,因此此过程会产生胶黏废气; 8)成品入库待售。 |
| 本项目目前大件用喷枪喷漆,小件用手刷漆,均在喷漆房内进行,且不会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情况,其他生产工艺与环评审批内容基本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气 1、喷漆、晾干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不低于15m高空排放;(在环评分析中将调漆、补漆、喷漆、晾干废气统计为涂装废气,调漆、补漆、喷漆、晾干工序均在密闭的喷涂车间进行。) 2、开料、打磨等木工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不低于15m高空排放; 3、胶黏废气加强车间通风后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木工粉尘和涂装废气,须经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二、废水 本项目仅外排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至琅洞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喷漆枪清洗废水回用于调漆工序不外排;喷淋废水回用不外排,待不满足回用条件后作为危废处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入标准》(DB33/T1196-2020)(其中,氨氮入网标准参照**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相关标准后纳管至琅洞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琅洞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执行**省《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21)中的二级标准。 三、噪声 本项目尽可能选择噪声较小的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位基础加固,并加装减振垫和消声器等措施进行噪声控制。 对于敏感点的噪声防治措施: ①设计中尽量选用加工精度高、运行噪声低的设备。在安装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振措施; ②对设备噪声,最好能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 ③定期维护设备,避免老化引起的噪声,必要时应及时更换; ④生产时关闭门窗。 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四、固废 项目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合理处置。机加工产生的废木材、废竹条;裁剪产生的废布料;包装产生的一般废包装物;废气处理产生的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处理。 喷漆产生的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水喷淋废水;喷漆及胶黏产生的废包装桶收集后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桶、漆渣、水喷淋废水属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①木工粉尘、②胶黏废气、③涂装废气。 ①木工粉尘由收集系统收集后,经“布袋除尘”(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空排气筒排放(DA001); ②胶黏废气加强车间通风后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③涂装废气(调漆、补漆、喷漆、晾干废气)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空排气筒排放(DA002)。 现已将喷涂车间设置为封闭房间,喷漆房与晾干房相邻,中间设置手拉门,工作时手拉门关闭,各个房间之间均由手拉门隔断,上漆后的部件在转运过程中均在封闭的喷涂车间进行,喷涂车间已安装抽风/送风系统,将室外的新鲜空气通过高效过滤送入车间,将室内的空气抽出并接入喷漆废气处理设备。 二、废水 本项目仅外排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至琅洞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喷漆枪清洗废水回用于调漆工序不外排;喷淋废水回用不外排,待不满足回用条件后作为危废处理,现已与******公司签订危废协议。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入标准》(DB33/T1196-2020)(其中,氨氮入网标准参照**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相关标准后纳管至琅洞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琅洞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执行**省《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21)中的二级标准。 三、噪声 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且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区中部,定期安排专人维护,生产时紧闭门窗。 并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防止人为噪声。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木材、废竹条、废布料、一般废包装物、生活垃圾、收集的粉尘、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桶、漆渣、喷淋废水。 本项目固废已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处置,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项目固废及其治理措施见表3.4-1。 ①废木材、废竹条、废布料、一般废包装物和收集的粉尘属于一般固废,沉降粉尘和布袋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以上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置; ②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桶、漆渣、喷淋废水属于危险废物,已与******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委托******公司收集处置; ③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 本项目已企业在厂区中间小房间设置一般固废仓库;在东南侧钢棚设置一处约10m2的危废仓库,已基本做好防腐防渗,并已基本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建设。 |
| 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情况与环评审批内容相比,与环评审批内容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项目的环境管理,定期维护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系统等设施设备,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已加强项目的环境管理,并定期维护废气处理设施,以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383 | 0.0383 | 0 | 0 | 0.038 | 0.038 | |
| 0 | 0.038 | 0.038 | 0 | 0 | 0.038 | 0.038 | |
| 0 | 0.01 | 0.01 | 0 | 0 | 0.01 | 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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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365 | 0.417 | 0 | 0 | 0.365 | 0.365 | / |
| 0 | 0.064 | 0.131 | 0 | 0 | 0.064 | 0.064 | / |
| 1 | 化粪池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入标准》(DB33/T1196-2020)(其中,氨氮入网标准参照**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相关标准 | 一致 | 2025年10月22日、23日,排放口出口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监测结果均符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入标准》(DB33/T1196-2020)的相关标准,其中,氨氮入网标准参照**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排放标准限值。 |
| 1 | 布袋除尘(TA001)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木工粉尘由收集系统收集后,经“布袋除尘”(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空排气筒排放(DA001) | 有组织废气:2025年10月22日、23日,DA001出口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
| 2 | 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TA002)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涂装废气(调漆、补漆、喷漆、晾干废气)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空排气筒排放(DA002)。 | 2025年10月22日、23日,DA002出口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 1 | 选择噪声较小的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位基础加固,并加装减振垫和消声器等措施进行噪声控制。 | 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 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且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区中部,定期安排专人维护,生产时紧闭门窗。 并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防止人为噪声。 | 2025年10月22日、23日,企业厂界四周各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敏感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1类标准的要求。 |
| 1 | 项目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合理处置。机加工产生的废木材、废竹条;裁剪产生的废布料;包装产生的一般废包装物;废气处理产生的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处理。 喷漆产生的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水喷淋废水;喷漆及胶黏产生的废包装桶收集后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桶、漆渣、水喷淋废水属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木材、废竹条、废布料、一般废包装物、生活垃圾、收集的粉尘、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桶、漆渣、喷淋废水。 本项目固废已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处置,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项目固废及其治理措施见表3.4-1。 ①废木材、废竹条、废布料、一般废包装物和收集的粉尘属于一般固废,沉降粉尘和布袋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以上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置; ②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桶、漆渣、喷淋废水属于危险废物,已与******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委托******公司收集处置; ③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 本项目已企业在厂区中间小房间设置一般固废仓库;在东南侧钢棚设置一处约10m2的危废仓库,已基本做好防腐防渗,并已基本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建设。 |
| 1 | 本项目通过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制**全生产规范,通过加强员工的安全、环保知识和风险事故安全教育,增强职工的风险意识,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企业所采取的防范措施和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措施,以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其次通过落实事故、消防水的收集系统,厂内所有外排管道均设置应急设施,确保一旦意外事故发生,所有污水均能收集事故应急池;危废仓库等环境风险单元设防渗漏、防腐蚀、防淋溶、防流失措施:贮存过程中,加强对于储存场所、管理人员、标识、消防设施的风险防范,按照相应的标准严格执行。 | 本项目已具备大量的应急设施,基本落实了相关防范措施,现有应急设施和物资详见报告表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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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