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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5年12月25日在**省**市主持召开了**县200MW“光伏+储能+制氢”渔光互补扶贫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监测单位和特邀专家共15人,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勘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会上,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的汇报、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总体开展情况、监测情况、监理情况和验收情况的汇报,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对有关情况的补充说明,经质询、答疑和认真讨论,形成了**县200MW“光伏+储能+制氢”渔光互补扶贫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同意通过验收,现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