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耀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审批
浙江-杭州-建德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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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1-28

项目名称 ****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浙****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大洋组团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1386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郝超
联系人 华汉 联系电话 181****8016
项目投资(万元) 48.8 环保投资(万元) 48.8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2-24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为保障生产过程安全,优化生产车间及分析室作业环境,有效削减无组织废气排放,企业拟对废气治理设施实施提升改造,本次改造新增 4 套废气治理设施,配套新设置 4 个废气一般排放口,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废气治理设施为碱喷淋装置,主要针对废电池酸浸处理单元产生的硫酸雾(含氢),风机风量:1500m3/h;2#废气治理措施为布袋除尘装置,主要针对碳酸锂包装废气,风机风量:4300m3/h;3#废气治理措施为布袋除尘装置,主要针对碳酸钠投料废气,风机风量:1688-3517m3/h。4#废气治理设施为碱喷淋装置,主要针对分析室分析废气,风机风量:5100m3/h。其中1#处理设施废气经处理后通过DA006硫酸雾(含氢)废气排放口高空排放;2#处理设施废气经处理后通过DA007碳酸锂包装废气排放口高空排放、3#处理设施废气经处理后通过DA008碳酸钠投料废气排放口高空排放;4#处理设施废气经处理后通过DA009实验室废气排放口高空排放。同时,DA006、DA007、DA008、DA009废气排放口均为一般废气排放口。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硫酸雾(含氢)废气采取碱喷淋措施后通过DA006硫酸雾(含氢)废气排放口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碳酸锂包装废气采取布袋除尘措施后通过DA007碳酸锂包装废气排放口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碳酸钠投料废气采取布袋除尘措施后通过DA008碳酸钠投料废气排放口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实验室分析废气采取碱喷淋措施后通过DA009实验室废气排放口排放至大气
其他措施:
DA006硫酸雾(含氢)废气排放口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排放限值为10mg/m3,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DA007碳酸锂包装废气排放口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排放限值为10mg/m3,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DA008碳酸钠投料废气排放口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排放限值为10mg/m3,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DA009实验室废气排放口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为240mg/m3、硫酸雾,排放限值为45mg/m3,氮氧化物、硫酸雾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喷淋废水采取收集池措施后通过提升泵及污水管网排放至******公司****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处理厂
固废 环保措施:
废布袋、布袋除尘粉尘委托**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风机等设备均安装减振垫
承诺:**** 郝超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郝超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