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市护潭河重金属底泥污染治理工程三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简述
项目名称:**市护潭河重金属底泥污染治理工程三期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拟投资3778.11万元在**市**区护潭河流域范围建设**市护潭河重金属底泥污染治理工程三期工程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杨柳坝—**站段护潭河干流(4.29公里)进行底泥清理、底泥处置、生态砌护、生态修复工程,预计清理并处置底泥4.355万立方米,建设生态砌护1.41万平方米,生态修复1.21万平方米。对护潭河(12.45公里)支流段进行底泥清理、底泥处置、生态修复工程,预计清理并处置底泥6.314万立方米,生态修复9.61万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宋骁阳
联系电话:133****0012
通讯地址:**区鸡公嘴2****机关二院1栋4楼
三、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秉一****公司
联 系 人:袁工
联系电话:177****3973
电子邮箱:****@qq.com
通讯地址:**省**市**区先锋乡幸福路8号203幢2548号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建设持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国家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
详见链接:
https://pan.**.com/s/1xw-yXGmJmOlVXim684MoGA
提取码:77oh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