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区城乡供水一体****水厂三期)已由**市****委员会以璧发改〔2024〕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和争取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一阶段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区**路,新区水厂南侧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规模为15万m3/d,分两阶段实施。本次拟实施一阶段规模为10万m3/d(含预处理、常规处理、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排泥水处理),其中,配水井、**池、配电房、加氯加药间和送水泵房等公有设施土建按15万m3/d一次性建设。二阶段规模为5万m3/d,根据后续用水量变化情况适时启动。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21547.5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16222.9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148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含组建BIM团队,****住建委相关标准及指导性文件进行模型创建、各专业碰撞检测、工程量复核等可视化、平台化应用管理等BIM设计)及相关专项设计服务工作(含招标技术文件和招标限价编制、施工期技术服务等)。
2.5 设计服务期限:45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 45日历天;其他服务设计后续服务期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④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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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金剑路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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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A座20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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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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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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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5197、139****9596 | 联系电话: | 023-****6841、181****4500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委员会 | ||
| 电话: | 023-****63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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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乡供水一体****水厂三期)一阶段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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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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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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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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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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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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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37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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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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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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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92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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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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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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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8********37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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