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项目编号 |
****
|
||
| 标的名称 |
(2026)1045******公司49%股权转让
|
||
| 标的类型 |
国有股权
|
项目类型 |
正式披露
|
| 是否国资 |
国资
|
||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转让比例 |
49 %
|
|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 |
程女士
|
联系电话 |
024-****6102
|
| 重要信息披露 | ||||
| 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不参与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
| 交易条件 | ||||
| 转让底价(万元) |
4648.58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之前交纳摘牌保证金至沈交所指定账户,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费至沈交所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已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本交易条件及沈交所网站所披露全部内容,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现状,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转让协议、拒付转让价款、拒付服务费用、放弃受让、拒绝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有权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并重新挂牌。 4、过渡期损益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 5、标的企业自合同签订日起全部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继。 6、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金为500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金为49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为245万元,转让方所持标的企业49%股权对应未实缴部分的出资义务由受****公司章程约定时限承担。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 保证金设定 | ||||
| 是否需要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
|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1394.57万元人民币
|
|||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银行转账
|
|||
| 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如交纳的保证金不足总价款的30%,受让方应当自合同生效5个工作日内补足到30%价款,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限的利息后,一年内付清),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沈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分期付款时为首付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接受公告转让条件及要求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直接受让;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
| 挂牌信息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转让)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 标的企业名称 |
******公司
|
|||||||
| 所属行业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其他服务业
|
成立时间 |
1992-09-11
|
|||||
| 所在地区 |
**省/**市
|
|||||||
| 注册地(地址) |
**省**市**区沈北路76-2号101
|
|||||||
| 公司类型 |
****公司
|
企业性质 |
国有参股企业
|
|||||
| 经营范围 |
人力**招聘、推荐、培训(非社会力量办学)、测评,职业中介,置业指导,人事代理(不含档案管理及相关业务),人才派遣,高级人才寻访,人力**供求信息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力**服务外包,人力**管理咨询服务;档案管理、档案数字化服务;劳务派遣,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食品、服装、机械零部件、设备、日用百货生产、检测、销售;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汽车零部件制造、加工、销售;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仓储服务、货运代理、人工装卸、搬运;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企业技术外包、企业业务流程外包、企业知识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为外商在沈常设机构(包括代表)提供咨询服务,协助外商办各种展览、展会,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法律信息咨询(不含律师诉讼服务);婚姻介绍(不含涉外婚姻介绍),家政服务,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针纺织品、服装、工艺美术品批发、零售,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财务记账服务;财务咨询;酒店管理服务;餐饮管理服务;汽车租赁服务;翻译服务;复印打字服务;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装卸服务;照明工程设计及施工;保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万元
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
|
|||||
| 经营规模 |
小
|
组织机构代码 |
912********581119E
|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
|||||
| 是否导致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
|
||||||||
| 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
||||||||||||||||||||
| 项目附件材料 |
暂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