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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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

2025年是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收官之年。我县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对照《****政府2025****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政府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显著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锚定“关键环节”,筑牢法治建设根基。一是强化“关键少数”法治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核心内容,严格落实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全覆盖。全年各级各部门累计开展党委(党组)会前学法150余次,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核心法律法规,推动领导干部将法治思维贯穿重大决策、重点项目推进全过程,依法决策能力持续提升。二是建强专业化法治队伍。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组织232名行政执法人员完成“通用法律知识”培训,206人通过考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复杂案件办理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培训,覆盖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培育基层“法律明白人”1287名,重点从村组干部、退役军人、行业骨干中遴选,通过案例研讨、实战演练等方式提升基层法治服务能力,切实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三是创**域特色法治实践。结合我县民族分布、生态保护实际,打造多元化法治治理模式。在彝区成立****工作室,全年调处民族地区矛盾纠纷120余起;优化老**生态保护区域监管模式,通过视频监控、智能巡护终端实现全天候监管,及时制止违规进入、非法采集等行为100余起;打****广场、彩绘墙等特色法治阵地,结合民族文化、乡村**开展专题普法活动,覆盖群众3000余人次,推动法治理念深度融入基层治理。

(二)聚焦“营商环境”,释放法治保障效能。一是严格规范市场准入。全面执行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禁清单外违规设立准入许可、增设准入条件。建立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全年审核招标文件42份,未发现违规设置门槛问题;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切断中介与审批部门非法利益关联,全县1286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有效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核心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改革,落地27个重点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办件超1.2万件;清理公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242项,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100%,“川渝通办”“省内通办”累计办理5627件。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推行“交地即交证”“全市通办”“跨省通办”,全年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2.8万余件,群众满意度达99%以上;推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身后一件事”等高频事项线上办理,电子证照申领率超88%,切实减少群众跑腿次数。三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全面推行“一目录、五清单”“亮码入企”“综合查一次”机制,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运用实地走访、案卷评查、衔接12345市民热线等渠道,全面收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查实5条问题线索并督促整改完毕,评查出9个不合格卷宗并按期完成整改;严厉查处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对轻微违法、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企业推行“柔性执法”,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健全“制度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政府法律顾问遴选、管理、考核机制,公开遴选3****政府及职能部门、11个乡镇提供全覆盖法律服务,每天安排值班律师不少于1人,形成“常规服务+专项服务”双轨保障模式。****政府决策24次,审查招商引资、工程建设等各类合同、文件119件,出具专业法律意见58份,有效防范行政决策法律风险。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动态清理+定期清理”机制,修订或废止与上位法不一致、不适应发展需求的规范性文件,保留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确保制度体系与时俱进;规范备案程序,县级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政府常务会议题、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等240余件,实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三是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全面执行《**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全年依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1项,合法性审查率100%;开展政策文件与宏观政策、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确保决策科学合法、贴合实际。标书代写

(四)强化“监督制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强化联动法治监督。深化“府院、府检联动”,2025年5月、9月分别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行政审判情况、剖析突出问题、部署重点任务,推动联动机制走深走实;全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3件,败诉率为0;****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中,通过专项检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5件,均按程序****机关处理,形成监督闭环。二是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拓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渠道。****政府信息超1.2万条,重点公开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民生政策等信息,解读政策文件50余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0余件,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深化“多元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健全多元解纷体系。构建“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推动12个行业调****中心,建立“诉调、警调、访调、检调”对接机制。全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000余起,无民转刑、刑转命案事件;打造特色调解品牌,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重点化解土地征收、劳动争议、生态环保等领域纠纷,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提升行政复议质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规范办案流程,强化个案纠错和类案规范。全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48件,去年接转6件,审结50件,通过调解达成和解11件,直接纠错4件(其中:清平彝族乡1件,****监管局2件,****出版局1件);严格执行行政行为自我纠正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行为合法性自查,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

(六)夯实“服务保障”,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一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巩固县、乡、村三级平台规范化运行水平,****园区、****服务站点。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2件,接待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32.3万余元;办理公证140余件,减免公证费1.4万余元,提供上门服务17次,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二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以“八五”普法终期评估、全民普法40周年为契机,开展多样化法治宣传。组织“开学第一课”“宪法宣传周”等36个主题宣传活动250余场次,覆盖师生、群众8万余人次;开展“送法进企业”培训5场次,解答企业法律咨询300余件,提示合同签订等风险点100余个;制作法治动漫、短视频等特色宣传产品,****检察院拍摄的法治动漫获**市法治微视频、微电影比赛三等奖。

(七)强化“数字赋能”,推进智慧法治建设。加****政府建设深度融合,提升治理智能化水平。县法院升级诉讼服务系统,配置智能文书生成终端,推行全流程无纸化办案,纸质卷宗减少75%以上,案件流转效率提升30%;县检察院运用大数据开展法律监督、执法监管,办理相关案件8件,制发监管建议7份;推进公共**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全年完成小额工程120宗、政府采购43宗、土地出让11宗,合计170余宗交易项目,其中政府采购资金节约率达6.33%,政务服务、执法监管效率显著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法治队伍专业化水平不足。基层执法队伍存在“兼职多、专职少”现象,部分执法人员对数字经济、生态环保等**领域法律知识掌握不充分,应对复杂案件、隐蔽性违法行为的能力有待提升;执法装备更新滞后,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不足,难以满足新形势下执法需求。

(二)普法宣传精准性欠缺。普法形式仍以传统方式为主,新媒体运用不充分,对农村群众、小微企业从业者、民族地区群众等重点群体的定制化普法不足;部分宣传内容与群众生产生活需求脱节,从“知晓法律”到“运用法律”的转化效果不明显,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仍需提升。

(三)协同治理效能待提升。跨部门执法协作、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部分领域存在“单打独斗”情况,联合执法频次、协同解纷效率有待提高;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深度不足,部分领域运用法治思维破解历史遗留问题、防范风险的创新举措较少,法治对发展的保障作用未充分发挥。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政府****工作部署,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推进、同考核。全年主持召开法治建设会议3次,研究解决行政执法规范化、矛盾纠纷化解等重点问题;****政府党组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等会前学法及法治专题培训,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落实法治建设“一岗双责”;督促整改上级法治督察反馈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推动形成“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抓专、部门协同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2026****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深化法治理论武装,提升队伍素养。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学习培训必修内容,重点加强**领域法律培训;完善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动乡镇法治工作者专业化率达60%以上,解决基层法治人才短缺问题。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治理质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施行为契机,严格遵行规范与指导并重、预防与纠错并重原则,健全执法监督闭环机制,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与问题整改,督促纠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强化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优化办案流程、细化办案标准,深化个案纠错与类案指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化 “亮码入企” 和 “综合查一次”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与后评估机制,拓展“互联网+监管”应用场景,提升执法精准度和效率。

(三)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范围,推动更多事项“一网通办”;完善信用修复和联合奖惩机制,强化招投标领域监管;扩大涉企柔性执法适用范围,开展“法治体检”常态化服务,助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四)健全矛盾化解机制,筑牢稳定防线。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中心矛盾纠纷化解功能,培育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信访与行政复议、诉讼有效衔接;建立矛盾化解奖励机制,力争全县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提升至98%以上。

(五)强化数字法治建设,推动治理升级。加快“智慧**”二期、三期建设,推动大数据在行政执法、决策辅助等领域的应用;升级普法新媒体平台,开展“订单式”精准普法;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功能,推动电子证照互认共享,力争网上办事率达95%以上。



****政府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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