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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的《******年产8****工厂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代码****)(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8****工厂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
4.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县上映乡亮钦村上****采石场场地);中心坐标为:东经106°54′10.457″,北纬23°5′49.735″;
5.用地面积:10490.52平方米;
6.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9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9%。
(二)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8万吨建筑用石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堆放区、成品仓储区及配置破碎、锤破、筛分等生产设备。
1.主体工程
(1)生产区:占地面积约7000m2,单层,高10m,锤破区、筛分区位于****结构厂房;沉淀池、洗石区、破碎区位于厂区中部、污泥暂存储池位于厂区北部;设置3条皮带,主要包括洗石机、颚式破碎、锤破机等设备;
(2)原料堆场:占地面积约900m2,单层,高10m,钢结构厂房,位于生产区西北面,储存原料;
(3)成品堆场:占地面积约900m2,单层,高10m,钢结构厂房,位于生产区东南面,储存成品。
2.辅助工程
(1)办公区:占地面积约100m2,1间,单层,位于厂区南面,砖混结构;
(2)厂区道路:厂内道路长约200m,宽4m。
3.公用工程
(1)给水工程:生产、生活用水来自厂区自打水井,水井位于厂区西部;
(2)排水工程:实行雨污分流制。洗石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部清液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旱地消纳;初期雨水180m3(长10m×宽12m×深1.5m)经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晴天时场区降尘;后期雨水排至周边自然冲沟;
(3)供电工程:由市政电网供电。
4.环保工程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主体设备:各生产设备均置于生产区内,设置固定喷淋装置;振动筛分机设置一套高效脉冲袋式除尘器,粉尘经高效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15m排气筒(DA001)排放;
②物料区域:加强物料装卸管理,配备固定喷淋装置;对厂区西部的原料堆场定期清理积尘,并配备固定喷淋装置;对生产区东南面的成品堆场配备固定喷淋装置;
③运输扬尘:厂区运输扬尘通过采取配备洒水车洒水、车辆轮胎洗车不带泥出厂、定期清扫路面等措施进行抑尘。
(2)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洗石废水:洗石废水经沉淀池480m3(长20m×宽20m×深1.2m)处理后,上部清液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②洗车废水:****办公室东南面,平台配沉砂池10m3(长5m×宽4m×深0.5m),洗车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降尘;
③抑尘用水:场地抑尘用水经蒸发全部消耗,不会形成地表径流;
④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管道用于周边农林旱地消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基础减震、降噪措施,车辆减速慢行。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泥沙、泥渣:洗石沉淀池及洗车平台沉砂池的泥沙、泥渣暂存于泥渣暂存池360m3(长20m×宽15m×深1.2m)经压滤机处理制成泥饼,定期外售给水泥厂;
②废石:废石存放于临时加工区后用于修补厂区内场地;
③生产粉尘: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综合利用;
④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通过设置的垃圾桶进行收集后运至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5)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机油废抹布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二、规划符合性
项目用地不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等重要生态敏感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壮族自治区及**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
三、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重点工作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控制,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四、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
1.施工期
①加强施工期组织管理,施工现场设置围栏,采用洒水车定期对施工作业场地洒水,减少扬尘的产生。
②在施工车辆主干道设置洗车平台,运输车辆在洗车平台上清洗轮胎后驶离;在运输过程中,不得装载过满,防止沿途洒落易起尘物料,车厢应密闭或遮盖;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应当密闭处理或遮盖抑尘。
2.运营期
①筛分粉尘:配置除尘效率达到99.5%以上的高效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高15m排气筒(DA001)排放。
②无组织废气:设置固定喷淋装置和洗车平台,保持厂区内空气流通等措施,减少物料装卸粉尘、筛分产生的粉尘、原料堆场及成品堆场产生的扬尘和运输扬尘等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食堂油烟:配置油烟净化器,油烟处理后排放需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①施工期基坑废水、混凝土搅拌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采用沉淀池沉淀后用于车辆冲洗、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施工期施工人员宿舍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外部市政排水管网。
2.运营期
①洗石废水:经收集进入沉淀池处理,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的上清液全部回用于洗石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
②洗车废水:在洗车平台的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并定期补充新鲜水。
③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晴天时场区降尘,后期雨水排至周边自然沟冲沟。
④生活污水:运营期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林旱地消纳。
(三)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规范处置施工中的废机油、废机修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规范处置。
2.运营期
①定期将洗石废水沉淀池泥渣(压滤处理制成泥饼)及洗车沉淀池泥沙挖出,进行**化利用。
②划定生产废石临时存放区,妥善处置生产废石。
③定期清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进行**化利用。
④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3.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生活垃圾均要分类集中堆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夜间不进行施工。
②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
2.运营期
生产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五)落实生态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宣传教育。优化施工方案,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鸟类及其它野生保护动物的惊扰。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1.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2.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规定,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到位。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https://cepc.****.cn/#/login)。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项目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不设独立的污染物控制指标。
六、执行“三同时”及排污许可制度要求
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并请以书面形式函告我局。调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排污许可证进行申报工作。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经竣工环境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未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市**县生态****执法大队并按规定接受其监督检查。
八、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本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局
2026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