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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回收服务机构采购(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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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ZB202********019CZ0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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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24日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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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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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对应收款项回收服务机构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重)
项目名称:应收款项回收服务机构采购
采购预算(含税): 按实际回款金额不超过28% ;
采购需求:项目一:****2022年开展农副产品贸易业务,因相对方违约,部分应收货款未收回约2360万元,违约金约688万元,该项目2023****法院生效判决并启动强制执行,有的案件已终本;项目二:****2019年投资了辉绿岩矿山项目,后续因客观原因退出该投资项目,形成了合同借款、股权转让债权,其中合同借款形成应收本金约342.788万元,利息约28.75万元,逾期利息约179.71万元;股权转让形成应收股权转让价款1447万元,利息约223.13万元,逾期利息约189.40万元,****法院生效判决并启动强制执行。项目三:****商贸****公司开展建筑材料贸易,对方尚欠货款约76万元,该项目2018****法院生效判决并启动强制执行。
现通过招标采购应收款项回收服务机构承担下列服务:
1.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通过合法手段查找、提供各项目债务方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法院申请执行债务方可供执行财产。
2.根据甲方的授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沟通、协调、督促、发送律师函、催收函及诉讼等途径或方式,处理各债务方拖欠甲方相关款项事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乙方应提供本合同项下所有委托事****法院查封、能够实际执行变现的财产、资金流向等线索累计不少于3条(含本数)。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24日24时。
2.获取地点及方式: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hcygcg.****.com/index)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进行报名。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0771-****051、****031。提示:供应商只有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并获取(购买)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3.费用:招标文件人民币300.00元,平台服务费人民币200元,缴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2月25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投标和开标地点:********公司(地址:**市**区锦城国际6栋16楼)标书代写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邮寄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退回。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出席代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未携带身份证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标书代写
3.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壮族自治区招投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cygcg.****.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市**区金**路25号
联系方式:卢工 、王工 0778-****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锦城国际6栋16楼
联系方式:黄耀 0778-****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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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