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查,我局决定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晟超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 **区曹溪街道上**路66号(闽辉水泥厂内) | **** | **市新****公司 | 项目位于**区曹溪街道上**路66号(闽辉水泥厂内),租赁龙****公司闲置用地作为建设用地,项目以外购建筑废弃物(弃砖、废石块等)为主要原辅材料,建设骨料生产线、水稳砂生产线及配套的附属设施,主要生产工序包括:破碎、筛分,配料、搅拌。项目建成后年综合利用建筑废弃物20万吨。 | 1.做好施工期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工作。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降尘;搅拌机清洗、地面冲洗等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3.项目涉及的物料不得露天堆放;破碎、筛分工序采用封闭+雾化喷淋降尘措施;车辆运输、骨料输送、下料等各产尘点配套建设相应的除尘、抑尘设施。 4.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封闭隔声、降噪等措施。 5.废机油集中收集于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废机油回用于机械设备润滑;沉淀池沉渣、粉尘、含铁杂质等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贮存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1月29日-2026年2月4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